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ヤ;昇[籽灬 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5-11-20 15:11:10

我知道了乔布斯为什么是乔布斯了

其实乔布斯没那么“神”,只是他对产品的热爱到了一个极致。

说他是百分之百的创新,也不是。
因为一开始iMac的图形型系统他是从施乐那里得到灵感然后再结合自己的“艺术特性”开发和完善;
皮克斯的动画也是、iPod是极致版的MP3等等。

而我们之所以会迷上“苹果系列”,我觉得很大程度是因为Jobs的“现实扭曲力场”,加上“创造需求”,把自己的审美一步步渗透到大众中去,使其成为苹果的粉丝,苹果公司价值观的支持者。

“至繁归于至简”是乔布斯的一大信条,把多余的没用的删去,剩下必要的精华。这其实可能是他的首创,也是我们受众价值观中新的植入。

至于企业经营方面,乔布斯的观点大大地影响了我:只要把产品做到极致,一切都会顺其自然。的确,产品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命脉。当然其他的经济以及非经济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经营,但不是最主要。

而且,乔布斯说过“我吃的穿的都不是我做的,但我可以做出一个产品,区为人类服务,让人类记住我。”这是企业家应有的眼界。

关于做人,乔布斯只是有简单的两分世界观:天才与白痴,很棒与狗屎。对于人与人的相处可能会产生矛盾,但也正是这种性格导致他对产品极致的追求。

关于科技与人文,他做到了很好地结合。比尔盖茨跟多的是对科技研发的代码钻研以及商业利润的追逐,而乔布斯则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打磨产品。——我想起了老罗的情怀论。。。两者完美的结合可能很棒,但同时关注两个方面可能顾此失彼。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的改变世界。”

说再多都是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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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秤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芊果和谷歌——芊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臝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拫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总是证明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上帝,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婆罗门语和华丽词汇,但是我不了解那种方式,因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当1965年他转做电子音乐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贯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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