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学习的人,总能找到时间 湖南是全国著名的“火炉”之一,那里夏天炎热潮湿,简直就像是蒸笼。 上夜班对周立太来说好过些,白天他可稍微睡一会儿就起来看书,光着上身,下面穿一条短裤,手摇把破蒲扇,一边扇凉,一边读书。可是到了上白班,夜晚就难过了。夜幕降临,经过白天高温熏蒸和日光照射的简易房早就成了桑拿房,夜里蚊虫肆虐,一把破蒲扇难以招架。 躺在床上不行,睡在地上还是不行,汗水像小溪一样流淌,蚊子哼着他们的进攻曲,不停地骚扰,周立太一边看着书,一边用蒲扇或手掌反击蚊虫,很难安下心来。 而辛苦了一天的工友们也不愿意宝贵的瞌睡受到打搅,他们对此很有意见:“谁家养的耗子,半夜吵了老子!”“我说周立太,你要进步我们不阻挠你,但是你也不要打扰我们的好梦啊!”…… 什么话都有。周立太听着着急,他也不想这样,但是没有办法。白天干活,晚上再不读书,就完了。在工友的催促下赶紧熄灯睡觉,可躺下来他辗转反侧,根本睡不着,心里惶惶的。不得已又爬起来挑灯夜读,直到天快亮了才迷迷糊糊地打一个盹儿。 晨鸡报晓,周立太又要去工作了。临走时,他急忙拿起昨夜没有看完的书,装进衣服口袋里。他想,或许工作期间会出现一些空闲时间,能看多少就看多少,总能补回一些损失。 有人总结过,说会学习的人总能找到时间。车间里设备坏了,或是任务完成后的闲暇,周立太总是找一个僻静的角落看书,不浪费一分一秒。 边劳动,边学习,在砖瓦厂的三年,周立太卧薪尝胆,在简易的宿舍里送走了一个又一个苦日子。此时,包括他自己也无法相信,这个一文不名的青年会从这条拉板车的泥土路上走出来,有朝一日成为一位名扬全国的律师。 看到周立太学习的人逐渐多了,听说他想当律师的人也多了。于是,周立太学习的事在一段时间内成了这个工厂里的新闻话题。有人在赞叹,有人在羡慕,也有人在钦佩之外还有些担心。总之,赞叹和鼓舞的人占了多数,也少不了冷嘲热讽。 有的说:“一个泥腿子,还想当律师,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的说:“一个连小学都没有读完的人,想学法律,能看得懂吗?”“一天坐在那里,还不是猪鼻子插葱--装象(相)。”有的人更刻薄:“看他那个样子,还想当律师,你去问问他,看他祖坟上冒过那股烟没有?真是自不量力,痴心妄想!” 周立太不管这些,议论总有到头的时候。 原乡党委副书记兼乡经委主任刘士球还记得这样一幕:4月的一个晚上,狂风大作,暴雨倾盆,他放心不下,来厂里察看。看到一间房里煤油灯一闪一闪的,推门进去,见周立太正伏在桌前专心地读着一本法律书,一旁,是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还有一块干馒头。 刘士球对这位一天干活这么苦还要坚持学习的小伙子十分赞赏,问他这么苦学,究竟有啥想法。周立太回答得很干脆:我就是想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当时的厂负责人兼车间主任何德政则说,周立太干活卖力,性格也直,有不合理的事,他敢说几句公道话。大家对他都有好感,所以他成为砖厂众多打工者中第一个改吃集体粮的,而一般合同工不享受这一待遇。 周立太成为集体职工后,每月可以吃到30多斤口粮。为了给他创造条件,何德政还将自己的一间住房让出来给他。后来又介绍周立太认识了一位姓梁的老律师…… 周立太初到安乡的时候,正是中国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通过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全面否定了“两个凡是”,从而全面否定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并拉开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犹如第二次解放的广大农民又分得了土地,获得了土地自主经营权,劳动积极性空前提高,农业生产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这也为城市经济公有制改革创造了经验,一个全面建设四个现代化的高潮正在兴起。 饱受“文革”摧残的广大人民渴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也得到加强,让人民享受到更多的民主权利,让社会主义的法制来保护人民的权利,不让“文革”那样的历史悲剧在中国重演。 深谙中国国情和了解民意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宪法》的修改,从法制上堵住了“文革”再次发生的可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揭开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序幕,中国开始向法治社会迈进。 在这令人欢欣鼓舞的大好形势下,周立太学法犹如游鱼得水。他弄懂了法学的基本概念,弄懂了《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与其他法规的关系,更弄懂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立法原则就是立法为民,要让一切法规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利益。 周立太虽然上学不多,但他有一副好脑子,又勤奋刻苦,学法的进展比较顺利。对于新颁布并随之实施的《刑法》等法规,他通学多遍,关键章节几乎都能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