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生活呀_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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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 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2-07-23 22:07:26

这就是生活呀


        看过黄佟佟的《最好的女子》、《最爱的男子》和《感情这东西》,那些文字都是那么温润,就像是一个看遍世事的老者在絮絮叨叨的讲述着陈年的八卦,语调温软、轻柔,用词用句都让你觉得她是一个善良而无害的人。
        总是能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却又从不为难受访者。不管对方是多么富有争议的人物,她总是能从争议背后把这个人亮的一面挖出来,让你知道再跋扈的人都是有故事的,她/他们也只是凡尘里的一粒沙子,与你我无异。就像她说杨二车娜姆——有的人,你有多讨厌她就有多喜欢她。她总是能看到人可爱的地方。所以她的文字都是感性的、温和的。
        可是再看《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就像是另一个人写的一样,那样理性,那样精明,实在是和印象中构建出来的那个黄佟佟大不一样。唯一相同的,是一如既往的通透。
        为什么说这本书里她变得理性精明呢?因为她写的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呀!冷冷地把你所有的幻想打破的生活!韩松落老师在书评中说的:“这部小说,不是言情小说,而是小说。”
        就像她自己说的:“女人在爱情上,都是有点形而上的。”这也是小言那么受欢迎的原因所在吧。
        在小言里,永远有一个貌胜潘安、才胜子建、富可敌国又通晓人情世故,有一群狐朋狗友可以称兄道弟,又能喝女人谈论莫扎特和拜伦的完美男人对一个相貌平平、家境平平、什么都平平,还不爱搭理人,又别扭又矫情的女人死心塌地,没了对方就不行。一切都美得像童话一样。可是真正的小说是什么样的?真正的小说写的是生活,是与柴米油盐酱醋茶分不开的生活。
        形而上的那一套,年轻的时候用来丰富大脑空间幻想一下就行了,一旦到了生活中,就得像《蜗居》里的海萍一样算:“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连串数字蹦出:房贷六千,吃穿用两千五,人情往来六百,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费三百四,手机电话费二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二百……”
        所以乌啦啦这个从小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为了爱情为了生活也要算:“一千五的房租省不了吧,一千五的伙食省不了吧,五百块交通费省不了吧,一千块钱看电影看摄影展买书买碟应酬钱省不了吧,两个人一千块置装费化妆品费省不了吧!还有吉榕那里的二千块,也省不了吧!” 
        其实女人哪里比男人高级呢?女人一旦掉到爱情里那就是智商为零甚至为负。那么多年都白进化了。
        吉榕在离婚这件事上勉强可算高明,不仅用心,还用脑。爱不下去就不爱了,处不下去就不处了,可是离婚后也未见得她就快乐了,还是要为5斗米折腰,还是因为BBS上一个抱怨的帖子就要和前夫两讫,把拿他的钱都还给他,还是没有勇气接受新的感情……她一点儿也不高级,她还是只是一个小女人而已。
        而乌啦啦,说实话,对于一个第三者,我是从始至终都对她没好感的;而对于一个小女孩,我又忍不住怜惜她。
        她是真爱他,为了他,离开了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温室,帮他省钱,过自己从没过过的生活,不买名牌,甚至把自己的名牌拿出去卖掉,颇有当年卓文君的风范,于是朱思潭就真成了始乱之终弃之的司马相如。虽然没做出什么实质性的背叛行为,可是男人从来都不会拒绝主动送上门的女人,这一点放诸四海而皆准。她本来是一朵娇艳动人不食人间烟火的奇葩,跟了他就变成了精明算计的小妇人,处处为他打算,可是算着算着她才发现他又走神了。
        上一次走神是因为自己,十五年的感情,高中恋爱、毕业结婚、羡煞旁人都没有牵住他,这一次谁知道他又会为谁走神?当自己飞蛾扑火般变成她的主妇时,他的目光又会随着谁转?
        乌啦啦的离开说到底还是不自信了也不信他了,就像宋太祖,自己是通过非正当手段上位的,所以夜夜不得安寝,于是导演了一出“杯酒释兵权”的好戏。她,说的不好听一点,那是小三上位,不仅非正当,还要接受道德审判,而且最关键的是,天下那么多女的,她没法一一释人家的权,原以为他是不同的,哪知道高估了他,天下男人都是一样的,有了一就免不了有二,那干脆释了自己的权得了,眼不见为净!
        这是她的初恋,即使算不上轰轰烈烈,也算是有故事的人了,经此一役,她想不长大都难了,这样的成长也许能让女人进化得高级一点,毕竟挫折是最好的老师。
        而说到高级,书中最“高级”的女人恐怕也就只有麦洁了——年轻的时候就能慧剑斩情丝,走的义无反顾。最后,在芝加哥这个“最美的城市”,找了一个最单纯的爱人,带着两个最可爱的孩子,过着安定平和的小日子。这一辈子,爱过,痛过,经历过,然后迅速长大,知道对自己好了,连心都听话地平静下来了,她多高明呀!
        至于朱思潭,在每个中年男人身上几乎都能找到原型,隐忍、无奈,在对生活妥协的时候,又耐不住寂寞地偷食,喜欢把自己搞成又苦又累的受难者形象。一张俊脸加上那忧郁的眼神招来无数桃花,却不懂如何爱一个女人。在哪儿都爱走神儿,永远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又保留着那么点儿尚未磨灭的责任感和文化人的清高,当然这清高是用在审判别人的时候。
        而程小东,懂得生活,懂得怜香惜玉,又有理想有追求,乍一看,哪儿哪儿都是好的,可是你就是进不了他的心,因为他已经没有心了。那么些年,他既没有想过主动弥补自己犯下的错,也没有想过告别过去,重新开始,就那么得过且过,在一个个温柔乡里流连,获得暂时的温暖,可却从来不敢下定决心作一点点改变。不管是对吉榕,还是对麦洁,他都不敢从心里把终极答案揪出来,说到底是个懦弱的人。好不容易不懦弱了一回,却死了。
        看到程小东死的那一章,才想起来多年前我曾在一本时尚杂志上看过这个故事的连载,只看到了这一章,光滑的铜版纸上是有着大片大片蓝色的插画,像海水,也想深夜的星空,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美感。画面上有一个小男孩,我当时就想,这个叫程小东的人真像个小孩一样,在布鲁克林区跟黑人抢劫者硬碰硬,就因为人家长得高,这不是找死嘛!
        现在懂了,他可不就是个小孩,从没有长大过,他随心所欲、横冲直撞、把生活搞砸了他就逃走,就像做错事的孩子逃避大人的责难一样,如果错不大的话他就到另一个地方去继续随心所欲;如果一不小心自己都懒得逃了,那就只好去天堂撒野了。他害怕改变,甚至害怕安定下来,只因为他是个孩子呀!
        而他的死又让身边的人看到了什么,懂得了什么呢?
        我对文末朱思潭的那段胡思乱想印象深刻——“几亿光年呀,几亿年之前,我是什么?一阵风,一滴水,一条鱼吹起的泡泡,一粒恐龙身上的灰尘?在经历了许多千载难逢、不可思议的奇遇机缘之后,从一阵风,一滴水,一条鱼吹起的泡泡,一粒恐龙身上的灰尘组成了现在的我,那么其它人呢,也都是这样吧!能活着真不容易啊,能遇上真不容易呀,再能爱上那简直太难了,那还,恨什么,爱什么,怨什么,计较什么?”
        看到这,我们也会想:是呀!还计较什么呀?!
        可是就像以前看到的一篇报道,好像是赵本山还是谁说圈里有谁过世了,在追悼会上,大家都是一副“彻悟”的样子,长吁短叹,感慨万千:
        “人生苦短,咱们这么拼是干什么呀?!”
        “看看他(躺着的人),我们这争来争去的还有什么意思,到头来不都是一抔黄土吗?”
        “我也老了,生了退意啦……”
        ……
        可是摘下黑纱,走出殡仪馆,又是一条老江湖,还是该干啥干啥,该巴结的还得巴结,该放冷箭的还放冷箭,该使黑手的还使黑手……没争到的,还是放不下呀!
        人生就是这样,地球少了谁不得照样转呀?在“彻悟”和“彻悟”之间,它就是得精打细算,它就是得蝇营狗苟,这,就是生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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