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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says 在一起,不结婚:事实婚,爱的新形式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09-07 18:09:20

相爱的人,结婚吧

文/夏丽柠

我笃定地认为:相爱的人,要结婚!

尽管你们现在以各种理由推托:什么父母逼着去相亲,丈母娘非得让买房,姑娘压根没眼缘,结婚一点也自由……说一千道一万,你们就是畏惧责任,心里没爱上那个姑娘!

若你真爱上哪个姑娘,你有没有勇气对她说:我爱你,我决定跟你永远同居下去。你随时可以离开我,因为我们都是自由的,连法律都保护不了我!当然,法律也不保护你!

如果你真这么说了,你看哪个智力正常姑娘会跟你走!甭总举萨特和伏波娃的例子,这就像拿希特勒和萨达姆举例子一样,你觉得你能成为他们吗?

渡边淳一的《在一起,不结婚》的封皮上有句话:事实婚,爱的新形式。这博得了不少人的喝彩。可翻开这本书仔细瞧瞧,渡边同志说的事实婚是一种适合日本国情的婚姻状态,是介于婚姻与同居之间的形式。他想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日本法律规定,婚后妻子必须跟随夫姓。有许多日本女性不愿意。第二,非婚生子不得继承遗产,除非有遗嘱。

与其说这是本随笔集,不如说是份日本事实婚姻调研报告。渡边淳一七十八岁高龄出版本书,社会意义是值得肯定的。他的本意是推动尽快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改善本国结婚率与生育率下降的问题。可是,我觉得喊出“在一起,不结婚”的口号有些哗众取宠了,完全是为书籍销售制造噱头。

渡边淳一建议效仿法国事实婚的PsCS制度:在结婚之前签属协议,甚至连生活费、家务活都规定好了,协议交给律师保管。换个角度想:如果你失业了交不出生活费了,老婆直接可以把你扫地出门另觅新欢,还颇理直气壮,就因为咱俩之前有协议。瑞典事实婚最多,矛盾最少,那是因为瑞典社会福利发达。生出孩子,国家给养。失业了,救济金比工资还高。瑞典的夫妻,除了踏踏实实地相爱,别的都不用操心。以何种形式相爱完全不需要考虑。所以,渡边所说的爱的新形式,对欧洲人来说就是扯淡,对亚洲人来说,就是扰乱社会秩序。

其实,我觉得渡边应该做的是呼吁日本修改法律,而不是改变婚姻形式。不管爱的形式是什么,亘古以来,爱的本质都不变。如果你爱她,你就想生生死死与她在一起。那么,难道婚姻不是送给挚爱的人最好的礼物吗?我觉得在婚姻中有两种人是可耻的,或者说内心是可耻的。一种是不爱对方却与对方组建家庭,换句话说,为了其它原因而结婚,完全不对爱情负责。一种是不爱了,还保留婚姻,制造一个冷漠的陷阱,最后两败俱伤。所谓的婚姻保卫战,你保卫的不是婚姻,而是爱。

社会学家说过,一个社会安定与否不是看离婚率,而是看再婚率。爱的时候在一起,不爱的时候就分开。这才是对爱的尊重与宽容。同居的人,也是为了最终走向婚姻的殿堂,而绝不是渡边在书里所说的,要离开的时候,没有法律约束,收拾行李就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觉得如今的社会已经很宽容了,甚至允许人类以爱之名义通过婚姻去攫取各种利益,包括偷窃情感。

婚姻,是件既美好又认真的事情。

相爱的人,结婚吧!

渡边纯一,闭嘴吧!

你们怎么能相信一个将近八十岁的人跟你说:在一起,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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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爱的人,结婚吧”的回应

猫娘 2013-09-07 18:37:48

还是雪莉说的是人话啊

林间的猴子 2013-09-07 18:26:18

结婚真的是爱情走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由之路。
真正相爱,结婚就是早晚的问题,说不结的,要不是不敢承担的,要不是不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