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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丢 在一起,不结婚:事实婚,爱的新形式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08-12 12:08:56

逼我们结婚的不是大爷,而是……

前几天有一位咆哮的大爷红透网络,电视台记者本想采访他关于子女不常回家看看违法的事情有什么看法,没想到原本笑容满面的大爷突然激动起来,咆哮道:“孩子经常不回家看我他违什么法?三十岁了不结婚的才违法!该判刑!”事情广为传播之后网友笑言:“该判他什么刑?无妻徒刑!”

然而在笑过之后不禁心酸,这就是中国的父母们,他们很少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都是子女的幸福,所以他们认为子女们找一点找到自己的归宿明显比回家看自己要重要得多。这么深沉的爱对于大多数的子女来说,也是一种压力。“找个对象,赶快结婚”对大学毕业后的男男女女们简直就是一道催命符,因此,在中国实现“事实婚”的难处和日本有着最为关键的不同,就是来自父母的压力。

看多了渡边淳一的小说,还以为他写的散文会情感特别丰富,没想到这本书是建立在严谨的数据调查之上的一本文集,渡边本人并未将个人立场过多渗入文中导致情绪化的一边倒,倒是符合他医学科出身的学术态度。他立足于小小的婚恋问题,着眼点却不止如此,在日本“事实婚”的践行者们“痛并快乐着”的处境下,不仅反映了日本婚后女性改性、葬入夫家墓地等传统习俗与现实生活的冲突,更凸显了男女地位不平等、社会意识普遍落后、生育率下降等社会问题,而渡边更剑指始作俑者——制定法律的老家伙们,认为是“有恶法而无刁民”,正是落后的法律条例导致了上述问题的产生。

说实话,在翻开这本书之前,我对“事实婚”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就是同居吧”的认识上。而实情是,“事实婚”和“法律婚”大致是一样的,只是少了去结婚登记这一项手续罢了,两个人过着长期稳定的夫妻生活,甚至生育了儿女。这是一种把同居关系的性质给稳定下来的婚姻关系,是一种男女双方自愿结成的契约关系。在欧洲这样的婚姻关系大行其道,在法国和瑞典甚至出台了专门保护事实婚的法律,解除了人们对于契约婚姻在权益上的疑虑。看现任法国总统奥朗德,就是这项法律的坚决执行者,他和他的伴侣记者瓦莱丽•特里埃维勒一起入住爱丽舍宫,在瓦莱丽之前,奥朗德与社会党的赛格琳•罗亚尔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了25年,并育有4名子女。他的两段事实婚姻并未对他个人的声誉有丝毫影响,更没有人觉得他不结婚是个问题。

据渡边淳一的调查,在相关的法律出台后,法国本已接近负增长的出生率终于强势反弹——这也是他认为日本应该立法保护事实婚的一大重要条件,近些年日本青年人生育和结婚的意愿都低到谷底,是该转变的时候了。

在初看本书的时候,我觉得事实婚真是一种良好的婚姻关系,它更轻松也更自如,尤其是对于女性而言,这意味着我们不做家务不生孩子不伺候公婆的话也不会被指指点点,真正地把婚姻变成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既然是缔结契约,那么就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而没有传统的“结婚之后就该如何如何”的道德和舆论压力了。

然而冷静下来思考之后,我想,在现有法律体系没有改变之前,在中国能够有意愿去实行“事实婚”的人势必不会太多。就我本人而言,如果我的男友向我提出“我们事实婚吧,不要去登记了”,我首先想的不是他给了我独立自主的空间,而是要不免于俗地想:“他是不是不想负责任,只想玩玩而已?他是不是恐婚?”而即使两人达成一致,还有父母为代表的社会压力是最难渡过的一关,在中国传统心理之下,“名不正则言不顺”,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很难得到亲友的认可。

因为日本结婚之后女方必须改姓并加入男方的户籍,导致所有身份资料都要更改的麻烦,所以许多人选择较为简单的事实婚,而相比起来,在中国事实婚则基本不会给男女双方带来任何的便利,反而是要面对许多客观存在的障碍,最简单的,没有结婚证的话去旅游同住一屋都有可能被“抓嫖”,更别提事实婚的孩子要被打上“私生子”的标签,很可能连准生证和户口都办不下来。因而在中国的大城市中,同居关系很常见,然而构成契约关系的事实婚姻则很少见。

渡边淳一在调查日本“事实婚”的情况时,考虑到了不成熟的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按照这个思路来比照国情,也就不难理解中国目前广泛存在的非主观意愿选择的“事实婚”是如何产生的了。

在当下的中国,事实婚最大的群体不在城市,而是在农村。农村青年男女往往还不到法定婚龄,便草草办了酒席,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很多人直到生了孩子去上户口的时候,才会去补办结婚手续。然而,双方一旦发生纠纷,现有的法律对事实婚姻中较弱势的一方(通常是女方)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很多因为女方生了女孩而离婚,因为不是法律婚姻,女方和孩子都得不到赡养费。而不给女孩上户口,方便多生几个男孩的情况就更是普遍了。

另一方面,由于子女入学及房产限购政策等“恶法”的影响,城市中的法律婚家庭有不少选择离婚,被逼过上了事实婚。为应对离婚率人为地大幅度上升,南京鼓楼区甚至出台了离婚摇号的政策,可见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人们家庭关系的影响有多恶劣。而媒体在批判人们“钻空子”的行为时,更应反思的是当初制定法律的初衷,可有从人性化和维护婚姻的角度出发。

所以到了最后,我发现事实婚和法律婚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值得深思的反而是人们为何会趋向于选择某一种婚姻状态而非另一种,人们大多是趋利避害的动物。就像如果法律真的按大爷所想,三十岁没结婚的要被判刑,那么大家肯定都选择在三十岁之前胡乱找个人先结婚再说。当某些法律声明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时候,我们要警惕的是这是不是代表着有少部分的人的利益被无情地牺牲了。

渡边淳一在文中指出:“成熟的社会是承认多样化的社会。我希望大家能够接受不同于自己的想法和选择,创造一个能包容形形色色人群、容纳各种各样思想的宽容社会。”相比起来,在冰岛前女总理携她的同性夫人访华都能成为爆炸性新闻的中国,离成熟和宽容的社会还有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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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逼我们结婚的不是大爷,而是……”的回应

浮光掠影 2013-08-26 16:53:05

SORRY,第三段里面。。。

浮光掠影 2013-08-26 16:52:47

小丢,第一节里面,日本女性婚后改姓还是改性啊?大不同哦!

俪人行 2013-08-12 14:14:03

成熟的社会是承认多样化的社会。我希望大家能够接受不同于自己的想法和选择,创造一个能包容形形色色人群、容纳各种各样思想的宽容社会。

成熟的社会

李小丢 2013-08-12 12:47:28

中国的国情显然是和国外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我认为还是应当对事实婚加以保护。当然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至于出生率的问题,可能暂时我们这一代人不需要考虑。但是基于目前中国人口结构已经呈现出的倒金字塔形状,在不远的将来,必将是困扰中国社会的大问题。而且现在已经开始释放出一个信号,即知识水平越高的人结婚生育的意愿越低,初婚初育的年龄也越高,这意味着未来很可能出现逆城市化的现象。

本初子午线 2013-08-12 12:35:12

很多时候,是随大流儿。大家都在XX岁结婚了你不结婚就像一个异类,没人在乎你幸福不幸福,开心不开心。

龙在 2013-08-12 12:31:40

我觉得中国目前不可能出台法律来保证事实婚姻。如果按照文中所说,保护事实婚的目的是保证出生率,那么目前中国依然庞大的人口基数必然不允许这么做。此外,现在的事实婚姻也确如文中所说,更多存在于农村青年中,一者是文化水平低,二来为了躲避计划生育的惩罚措施等。相反在城市青年来说,主宰传统的稳当作风,不会允许事实婚这样不为法律承认缺少安全感的婚姻方式存在。除非是真正的具有独立自主思想的人,不然,越是知识水平高的人,可能反而越反对事实婚。他们需要切身利益得到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