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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爱书 人与制度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4-04-07 15:04:10

自由与法治的悖论

人与制度一个非常好的且非常重要的讨论话题,汪丁丁教授能以此为题撰写著作,说明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已经非常到位了,但在我看来这个题目更可以换做“自由与法治”。人作为不同于动物的生物明显的特点之一就是意识的复杂和成熟,人的最高追求就是完全的自由不受羁绊和约束,当然这在社会存在的前提下是不可能的。那么实际上有些人就会强烈的反对,他们会认为民主的价值核心就是自由,就是要奋斗无拘无束、奋斗零限制。这种看法在我看来就是对民主极大的误解,其中也就存在着一个悖论。

通常我们总会把“民主”、“自由”两个概念放在一起,似乎这两个概念是一体的甚至是等同的,这其实一种对民主最大的误会。在我看来,自由本身是一种追求的价值和理念,本身并不存在真切的实体,它的产生实际上是应对两种东西的,那就是人身的束缚和思想的禁锢。民主则不同,它不仅是一种理念和思想,更重要的是它最终的落脚点是一种制度,那么很明显了“民主”、“自由”这两种东西的载体就不一样。自由承载于人本身,实际上就是人主观的一方面,自由的外延和内涵都是取决于人的思想,而民主则承载于制度并通过宪法具体的反映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它是客观的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一个威权国家、专制国家中,可能因为自由的有限非常明显的表现出来,公民社会会因此萎缩甚至消失,民众的发声几乎成为妄想,因此就有了彻底自由的天真想法,最终这些想法还会以暴力和无政府主义的行为和意识形态表现出来,对于国家还是民众而言都是悲剧的。谈到这里并不是说,面对威权政体、专制政体就不能有丝毫的变化,只是要进行改变就要明确方向并且把握适度的原则。当今世界民主国家则出现了许多怪现象,一些本身建立着西方民主制度国家的政权竟然被一些民众以民主的借口颠覆了,当然这其中不乏“颜色革命”的政治操作,但2014年发生的几次政治危机则不同于以前中亚、中东的颜色革命,乌克兰、委内瑞拉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都爆发了群众运动,除了台湾尚未提出领导人下台的诉求外,其他两个国家都已经明确了群众运动的方向即“维护民主、实现诉求”。其实作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群众运动倒无可厚非,无论提出如何的诉求也只是运动的一种形式而已。然而,事实不是那样,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提出了亲俄罗斯的建议,这是一种总统实现职权的表现,并且这种表现并未违宪也没有侵害到乌克兰的根本利益,但是作为亲西方的群众和精英们则是无法忍耐的,他们等不及用法律手段和真实的民意来回应亚努科维奇,就走上街头直接付诸暴力使得这位可怜的总统只能在俄罗斯召开记者招待会并折断了自己的钢笔。台湾地区的问题也近乎于这样,就是作为领导人的马英九行使自己的职权实现执政党意志,也成为了不同政治集团的口食。亲民进党的学生穿上“厚厚的外衣”掩盖自己的政治倾向,并利用社会大众的“从众效应”号召学生和群众运动,占领台湾的“立法院”反对国民党的意志,这在任何的民主国家来看都是笑话,甚至可以形容为畸形。

其实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便在自己的著作《政治学》中介绍了所谓“暴民政体”,这种政体在形式上与民主政体极为相似,也是以多数人的意志为国家意志,只不过这里没有任何的对多数人的监督和约束,因此也可称为“多数人的暴政”,这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各种政体形式中最坏的一种。历史也已经通过惨痛的教训让人们知道所谓的“民主”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文革”这样产生在中国的混乱,实际上就是这样的一种“民主”。卢梭说“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实际上就是这位民主先驱对民主本身的忧虑。民主必然包括自有,但自有未必还能存在民主,这实际上是个本末关键的问题,汪丁丁教授的这本《人与制度》在这个时候付梓正是恰逢其时,有力的让大家再一次的感受民主价值的真谛。他探讨了现今公共话语权的限制问题,我认为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我们现在很多的人并不清楚自由是有边界的,民主是以法治和制度为基础的。面对论坛上、博客上、微博上纷乱的谩骂声,如何能够切实的、冷静的、认真的探讨问题?汪教授说“我永远不会改变我对‘文革风气’的憎恨情绪”实际上也是我的观点,在所谓“大民主”的虚伪表象下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无知的民众尝试着自己不可告人的行径。在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中,应该是有秩序、有法律并且遵照宪法落实我们的政治制度,而非一哄而上采取非理性的手段反对制度、反对民主强调所谓的人民自由。台湾当前的乱局恰恰就说明了这一点。作为台湾大学政治研究所的研究生,学生代表林飞帆做了其最没有常识的行为,他应该熟读了民主先驱们的著作,我相信他绝不会读到民主就是不顾制度约束而任意妄为霸占立法机构达到自己的目的方才罢休,民主制度应有自己的尊严。台湾社会的民主是长期以来政党、社会团体、群众不断与当时的国民党威权政府斗争得来的,而美国民主则是通过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以及联邦党人的智慧得来的,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制度都不是所以构建的,它们不仅在建立的过程中经历艰难,在建立后又通过无数政治精英和民主先驱不断琢磨得到的制度,或许制度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是民治制度本身就可以对其进行修正,这正是民主制度有着顽强生命力的原因。汪教授在书中引用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的话“民主很容易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它将损害自由,并且长期而言他也将颠覆民主”,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论断。

自由实际上就是人,而法治就是制度。人们在怀着崇高的信仰(当然不管信仰什么都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自由而信),不断的挣扎在社会的环境中,这个环境就是制度和法治的环境。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共产主义还是其他的政治意识形态都必须清楚的意识到,只要社会还存在就必须有秩序、就必须有法治,否则一片混乱的社会、族群分裂的社会、阶层对立的社会都不可能实现任何意识形态的基本主张。因此,我常常想这就是一个悖论,自由就是要退去束缚,法治就是要以制度来限制人的自由,但是民主制度和法治建立的本身又需要自由环境来保障。也许正如卢梭所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只有认识到这个悖论,才能正确的处理我们自己的发展,才能将自由更好的在制度中运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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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由与法治的悖论”的回应

老爱书 2014-04-08 17:21:05

嗯,现今民粹及话语暴力横行,作为民选领导人做出的一些失败的决策,就立刻遭到颠覆,这是对民主制度的不信任。

雨哲&归昀 2014-04-08 09:04:39

受教了,在各类以“民主”为大旗的革命和运动中,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自由”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