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给这个世界带来的改变不仅仅是技术革命,更有改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方式,社群成为了人与人共性,人与人的差异的一个区分标志,从而改变了原有的商业模式,从按照年龄段定位的商业模式进入兴趣社群定位的商业模式。这种由原来占领中间市场,企图提供无所不包的服务的商业变成了培养自己的粉丝,用信仰来形成自己的商业品牌。
詹姆斯哈金的《小众行为学》给电商时代,互联网社群时代提供了一种不一样的商业模式,而这种培养自己小圈子粉丝,透过兴趣定位受众,透过信仰来培养拥趸的做法也正在进行中。哈金提到的人总是需求社群,但是不喜欢被定义,而是自己找寻一种自我定义。在互联网时代,人们从被动接受信息到主动搜寻,这种转变下,商家可以更容易发现客户所需求的是什么。从社群出发的经济模式可以透过社群传播出去,在脑残粉的传播中形成网状的粉丝链条。与作者在书中举例的诸多已经坍塌在互联的新型商业模式之下相比,小众的商业模式至少看起来是正确的。
商家在互联时代也同样如此做的。小米手机的饥饿营销方式和一批MIUI的脑残粉的传递,让用户看到的是火热的品牌效应,而忽略了其本身品质其实还不过依然是低端手机,罗永浩的锤子手机则让信仰从新定义了手机,很多时候,用户购买手机购买的是情怀,而不记得罗永浩卖得原来是手机。而将兴趣社群的商业模式进行得更为深入的莫过于网络广告,比如Facebook的广告,在寻求受众的时候可以透过选择用户的兴趣或者是常去网站等,可以通过缩小兴趣点精确用户定位。而并非所有以小众定位的商业企业都活下来了,仍然有许多商业企业在他们的定位兴趣中走得太慢而失去商机,毕竟在互联时代,除了社交,还有着速度。小众行为学并没有摆脱受众定位,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出发点,而且这个出发点需要有些前瞻意识,有些敢变的魄力。
由于社交的需求一直都会存在,于是乎这种小众的经济模式会一直伴随着经济发展存在。商业模式的核心永远由人来决定,人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引导着商业模式发展的方向。而在技术主导的人类社交中,似乎又要问问我们的社交方式是不是被其他所决定?然而,这种模式是否会随着软体的变更或者新的社交模式的变化而改变,决定权只能交给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