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上,乔布斯是一个爱哭爱撒泼的烂人,这一点很像刘邦。
作为领导者,他能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能集中一切力量保证它的成功,这是乔布斯的过人之处。然而他又似乎有种天生的自卑感,总觉如果不在技术或艺术上有所成就就算不上真的伟大,于是经常把别人的想法据为己有,这点儿令跟他一起工作的人很崩溃。
关于他的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 distortion field),我觉得只要自己完全相信自己的谎言就能做到。就像天天向上的欧弟坚持认为自己有1米73一样。
另外,苹果有两件事让我震撼。一件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操作系统从Macintosh换到由Unix和NeXT组成的Mac OS X(读ten),界面几乎不变;另一件是,从IBM和摩托罗拉的芯片换到Intel的芯片仅用了6个月。这是多么强大的软件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