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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4-01-22 20:01:23
对乔布斯的好奇,始于他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他那几句“不要停下脚步,永远向前”, “记住你将死去”,以及“经历都是在回顾的时候由点连成线”让我深信不疑。但他最让我好奇的地方是,有一次我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乔布斯年轻时作为嬉皮士、服用迷幻剂的经历。也是这一点,最后吸引我阅读了他的传记。
果然,乔布斯年轻时就是个嬉皮士、摇滚迷。这是我认为他身上最迷人的地方了。他那时使用迷幻剂,并且后来说没有用过迷幻剂的人是无法完全理解他的,他从少年时代就对禅修很关注,一直在追求灵魂的出口,精神的启迪,这使得他在大学的时候参加很多相关的活动,例如居住在集体农场,去印度进行禅修,素食或者节食以求感官的敏锐;他一生的偶像是鲍勃·迪伦,60年代赋予了摇滚乐灵魂的民谣歌手,诗人,他后来还和琼·贝兹约会过,是因为她与迪伦的联系,这一切简直都太酷了。80年代他在斯坦福大学做演讲,问台下的学生们,你们使用过迷幻剂吗?你们什么时候失去的童贞?这些看起来难以让人接受的问题就体现了乔布斯身上那些嬉皮士,反主流文化的特质。他相信自由和直觉,也是这些赋予了他那独到的品味和创造力。他也感叹60年代情怀和80年代的是有多么的不同,他说他们那一代都接受了很多理想主义的洗礼,是这样的,乔布斯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相比之下,80年代的孩子大多被实用主义给侵袭了。
这两个时代之间的差别还体现在佛教轮回思想和西方线性思维的差别里,甚至还体现在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的区别里面:当我读到讲述他们这两个巨星相遇的那一章的时候,顿时就想到了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面写到的,酒神狄奥尼索斯和太阳神阿波罗精神的对比与并置。是的,乔布斯的精神就像酒神精神一样,充满了激情、狂热与创造性,而比尔·盖茨就像阿波罗精神的附身一样,讲求的更多是理性、秩序和实事求是。他在选择大学的时候,也是本着要追求自我的原则,不与那些已经规定了自己人生道路的人读大学。这真是让我反观好多目前我们的大学的情况,确实大多数人都是一些实用主义者,功利主义者。选大学,读专业也都是根据毕业之后工作的待遇决定的,而真正的独创精神,真正的革命精神还要去哪里找呢?理想主义者在当代几乎都已经弹尽粮绝了。
苹果的成功,就是因为它把产品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利润。斯卡利做了苹果CEO之后,为了扩大利润,把公司带入了泥潭。而乔布斯信奉的是伟大的产品。他对待产品的态度,完全就像艺术家对待自己创作的艺术品一样,追求纯粹和完美,把他的美学理念赋予到这些产品当中,这难道不又像柏拉图所谓的“理型”吗?他不做市场调查,他说人们在你把东西放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一切似乎都体现了他对现实的蔑视,是的,他就是这样。他有现实扭曲立场,能用自己的眼神和口才蛊惑人心,让他人为他着迷,他也蔑视规则,无视他不想接受的现实。这为他带来了麻烦,但也同时也是由于这一特质,让他改变了现实,改变了世界,因为真正可以改变世界的人,从来不是那些努力去适应现实的人,而是那些让现实让适应他的人。书中也提到了,在这点上,他就像尼采的 “超人”一样,充满超人的意志力,虽然乔布斯本人并没有研究过尼采的思想。
记得前一段看了一篇文章,是位美国作者写的,作者说不要相信hipster的话。年轻时候的乔布斯也是hipster吧,文章中这样写,也许是因为嬉皮士都是一群愤世嫉俗、不愿面对现实的人,因而经常找不到工作。但是我想说的是,嬉皮士也是能改变世界的,当然,你得够牛逼,够聪明,够努力,那时候你才能超越嬉皮士这个词附带的那些狭隘的内涵,与其他伟大的人格特点形成一个多面的天才,就像乔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