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平板有个手写笔就废了???_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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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 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4-01-17 18:01:16

为啥平板有个手写笔就废了???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我打算剽窃我男朋友的,这个段子比较神奇,我在看传记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比较好笑的地方,然后说给他听。里面有一段描述微软很早就有平板这个概念和产品,不过微软的平板有一个手写笔。乔布斯是这么描述微软的这个平板产品的:“但是他审计的这个产品完全错了。就是因为配有一支手写笔,而只要有手写笔,这产品就废了。”
他听完之后,就问了一句,你知道乔布斯为啥这么说吗?额,我就愣在那里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啊!!!看个传记都能看出道道来啊,我呢,郁闷啊~下面就是他的分析了。、


当微软欲出带手写笔的平板时,乔布斯直接指出,带个手写笔,这平板就废了。为什么乔布斯会这样说?原因有三:第一,乔布斯认识到,平板是用来消费内容的,而不是创造内容的。而微软是做办公软件发家的,基因里就决定了它们不懂消费内容,脑袋里根深蒂固的是生产内容的想法。第二,乔布斯认识到,对于消费内容的视觉感官而言,屏幕应该是越大越好,而不是越小越好,所以ipad的面积相当于四个iphone大小。第三,从操作体验上讲,手里拿一只笔在平板上划来划去,这个动作太不优雅了,不符合审美要求。既然可以用手,为什么要握个笔头!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乔布斯的缺陷。在最开始,乔布斯是拒绝iphone添加任何外部应用的。也就是说,乔布斯并未把手机当做真正的消费内容的工具,而仍然是一部手机。乔布斯所谓重新发明了手机,无非是指手机形态(大屏幕代替键盘手机)与操作体验(触摸代替点击)上,全面的革新了原来的手机,而并不是指功能与理念的革新——他仍然认为,手机就是手机,就是移动的电话,而不是移动的互联网设备。所以对于一部电话而言,3.5英寸已然足够。而用户如果想消费内容,请通过iPad进行。这个认知失误,直接导致三星大屏手机的崛起,并在高端市场给苹果带来明显冲击。

        当然乔布斯的其他失误,也是很遗憾的。譬如他从一开始就抱着单机思维,把微软这个传统软件商而不是谷歌、亚马逊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当着自己的对手。其结果是谷歌和亚马逊迅速崛起,而微软自己都混不下去,别说威胁苹果。所以我们可以说,乔布斯虽然在产品设计及用户体验方面达到了很高的高度,但他却是一个木有互联网思维的人。

        这里需要搞清楚什么是互联网思维。现在好多人都在说什么互联网思维,我认为都是胡扯。互联网思维,是指基于一个互联网的账号体系,存储用户的数据,并为用户提供一系列持续的服务。一旦用户脱离了这个账号,服务与数据也就一起离开,用户对商家就失去了价值。这就是苹果这个传统企业和谷歌这个互联网企业的差异:苹果的账号,离开自己的系统,就木有价值了。而谷歌、亚马逊的账户,可以在任何系统上登录。一旦苹果产品跟不上,用户就会换其他系统,这时候这个账户就成僵尸账户了。而谷歌的账户,随便用户怎么换系统换产品,始终跟随用户。

        这样的一个差异,其带来的后果却近乎是不可承受的。苹果木有了乔布斯,已经木有办法再推出优质的硬件产品。这导致其木有办法再获取新的用户。做运营出身的库克,不可避免的只能在已有用户身上做深度挖掘——换壳什么的动作就出来了。科技以换壳为主,这句当年业界嘲笑诺基亚的话,现在被用在了苹果身上。而谷歌与亚马逊,却一直凭借着自己的账户体系,不断的拓展新的用户。

另外,男友对于乔布斯传记这本书这么说,这本书里唯一一句需要谨记的话是这句:“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人身上集合论人文和科学的天赋后所能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我相信这种创造力也是在21世纪建立创新型经济的关键因素”。其实这是前言里的一句话,是作者自己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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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啥平板有个手写笔就废了???”的回应

hjbrave 2014-12-08 01:53:45

盖茨不明白:即使科技发展到2014年,平板电脑在大众化手里是用来消费内容的,而不是创造内容的。而盖茨是做办公软件发家的,基因里就注定了他不懂消费内容,脑袋里总是在想如何生产内容/创造内容。

而苹果就深谙此道,让顾客在iTues消费音乐/有声读物,在App Store消费应用,在iBookstore销售图书、杂志、报纸和一些公开课视频。

hjbrave 2014-12-05 00:18:02

您的评论错别字太多,虽然能看懂,但是文字像狗屎,错别字太多了。

hjbrave 2014-12-05 00:04:29

乔布斯是有缺陷没错,但乔布斯已经是平板电脑市场里最成功的首席执行官+产品经理了。
是→他,引爆了平板电脑市场。比尔·盖茨虽然在2002年电脑展销会率先推出Windows Tablet平板电脑,但是性能不佳,价格奇贵,最终市场反应平淡,销量太低,只好放弃。
我想说的是乔布斯已经足够伟大了,至少在平板电脑的功能定位上,他比盖茨要精准,对平板电脑的理解上,他比对手要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