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实扭曲力场,看完整本书,这个词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这种强大到逆天的能力可以说是乔布斯改变世界的一个重要武器,力场一开,黑的就变成白的,假的变成真的,不可能变成可能。今年大脑一热,买了个itouch,就这小东西我都觉得是个现实扭曲力场的终端机,可以把我恶心得想吐的itune变成我不得不使用的软件,然后习惯性地把歌曲放到itune里边,不自觉地再也不用别的播放软件,然后让我有个只有itune才是最好的幻象。而这一切都是这小小的itouch闹的。不得不承认,apple的东西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良好体验感,同时伴随着一种挥之不去的糟糕体验感恶心着用户,也就是说你刚用手划两下看着icover的专辑一长张排列起来仿佛世界都在你手中,过会就要忍受itune的莫名其妙还有蛮不讲理。更让人不爽的是,它们会给你一种其实你这么做是对的,你这么做才是有品位的暗示,仿佛你用了apple的东西真会高人一等,操,现实扭曲力场。
2.哭,教主很爱哭,非常爱哭,教主可能为了跟别人争工牌号哭一哭,为了别人指出他的错误哭一哭,为了改变别人的习惯哭一哭,为了别人不听他的话哭一哭,但我倒是觉得,就因为教主爱哭,这人倒蛮可爱的。
3.完美主义强迫症。为了一个细节问题,就可以把团队辛苦了一年的东西推倒重来。感觉有一点不满意,大喊一声,这是狗屎,一个工作人员辛苦两个月的成果就付之东流了。为了产品的优雅,现实扭曲力场全开,要求别人做感觉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更神奇的是,别人真的做到了。教主对一切一切都有完美主义强迫症,常年吃素,生命晚期还在挑食(不过也有可能是真吃不下),不论是家里装修,公司布置,产品设计,车,飞机,游艇,员工性格,不被他收拾一遍他不会满意的,这种倾向甚至扩大到了用户,请参照第一条。
4.创新?复制?都说苹果公司是一家伟大的创新公司,我觉得这才是最大的BULLSHIT!苹果公司的核心产品没有一个是原创的。操作系统是模仿施乐的,然后又被微软山寨去了,教主痛骂了比尔大门几十年,这不是贼喊捉贼嘛。Ipod不就是一大容量的MP3,出这玩意的时候国内山寨的mp3都快50一个了。当年Iphone我见了一点购买欲都没有,国内的山寨触屏手机都快烂大街了。但是这也许就是苹果牛逼的地方,他们会把一个半成熟的产品或者理念加以整合和完善,配上极度良好的用户体验,在看似已经成熟的市场再杀出一条血路,再通过现实扭曲立场完全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可是也有一家国内的公司做着同样的事,那就是“QQ”。这个也很奇怪,为什么教主的公司让人感觉是一家伟大的公司,而腾讯让人感觉除了狗屎就是脑残。真的,我从不说我用QQ邮箱,从不说我喜欢玩QQ游戏,甚至说告诉别人QQ号的时候我都觉得丢人,昨天我注册了QQ音乐开了绿钻贵族,就是图给itouch下音乐一个方便,可是看着我QQ上的绿钻,妈的感觉就像给我戴了顶绿帽子。可是说起QQ的东西好用不好用,我倒是想说其实真不赖,妈的QQ的用户体验赶超MSN几条街直接秒杀SKYPE,那个什么QQ音乐下起歌来那叫一个方便,QQ游戏用起来也是舒舒服服,其实真的不差,可问题在于QQ这家公司一是很缺德,但是跟苹果比,苹果在思想品德上也没高尚到哪去,二就是QQ这家公司品位太差。
5.品位。书里边写有老乔和比尔大门互相评价。比尔大门说乔教主不懂技术,教主说大门没有品位。老乔一直标榜着自己的产品是人文与科技的完美结合,而大门表达过自己希望有教主的品位,我觉得大门羡慕嫉妒恨了。也许品位真的就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产品是伟大还是狗屎的分界线。在看到一款产品的时候,也许人们真心觉得这个产品想说点什么。苹果的东西说的是用上我,你就代表品位。而QQ说的是我这么好用,你脑残一下也无所谓,还有顺便把你的银子交出来……
6.简约。老乔信禅,禅喜欢简单。老乔受包豪斯影响很深。老乔深信如果一个产品不够简约那这玩意就是狗屎。但是我也觉得苹果为了一种简约放弃了太多。有的时候你想要这个功能,但是你就能听见苹果的产品在说话——其实你真的不需要……你知道这个时候感觉是多么操蛋吗!可是也就是因为简约,这个世界不会变得像QQ那么2B。
7.现实扭曲力场是怎么炼成的。乔教主年轻的时候就不安分,教主吃斋,教主大脑回路跟正常人完全不一样,教主常常对自己被遗弃过于敏感,可是教主也喜欢遗弃别人,教主当年是个嬉皮士,教主年轻的时候喜欢嗑药而且并不后悔,教主喜欢坐禅,教主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除了天才就是白痴。也许只有美国文化才能容忍这种天才吧,尽管教主身边的美国人也常常表示忍无可忍。教主来到中国,以这心气,早就被灭了。就算是别国,比如日本欧洲什么的,我觉得也不是被灭就是被边缘化。
8.乔教主的现实扭曲力场很强大?Kim Fucking笑了,九泉之下的太祖也笑了……
9.开关。全书的最后一段,教主谈到“死”,教主说,“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许就像个开关一样,啪!然后你就没了”教主停了下来,淡然下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读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很感动,看了看自己的itouch,真的没找到开关,这句话一直在脑子里回响……
“苹果的东西说的是用上我,你就代表品位。而QQ说的是我这么好用,你脑残一下也无所谓"——这一句讲的太好了。把顾客看作有品位的苹果成了品味的符号,把顾客当作脑残的QQ也成了脑残的代表。
还有,mac确实好用,至于mp3,我还真喜欢创新,曾经在9年前花了1200买了一台创新4g,音质好的胜过ipad,我就不明白ipad哪里好,各种不兼容,让人更麻烦,好jb好,那年龄怪不得全国只卖几十台ipod,不要觉得老美喜欢大家都会喜欢,虽然乔说世界年轻人一样的,但我觉得mp3从易用上说ipod是最差的。
只想用回我的palm centro,被苹果灭了webos,那sB安卓用了几台都是垃圾,苹果的创新有时让人感觉是劣币驱良币,反正黑莓也快死了。
按照某些人的逻辑,任何科技产品都不是创新,因为实现的都是从类人猿起我们一直在做的事情。我们用手干活,所以一切劳动行为不是创新;我们用脚走路,所以一切交通工具不是创新;我们有眼睛,一切视觉化吸收不是创新;等等。
我觉得有个TED的视频有些说服力http://v.163.com/mov
People don't buy buy what you do,they buy why you do it.
做产品的理念也是很重要的。
http://www.mobkid.co
滑动手势如果我没有记得错误的话一共有9种,苹果的专利权是在解锁手势,其他应该分属三星微软等公司。以前做公司研究报告的时候Lawsuit追了很久,也探讨过专利申请对其它手机影响。
另外,所谓的触控专利一直都不被承认为专利,只是被认为是产品介绍。
http://it.sohu.com/2
无论是手势还是多点触控都是领域,下面有很多细分,虽然我也喜欢Apple但是我更尊重事实。
别没事动不动职责别人意淫,拿自己是学技术这点压别人,没意思。
呵呵,如果你将极致新材料和硬件的应用也算创新的话,你赢了。毕竟我想大部分人都会倾向与整体创新。其次我很崇拜老乔说贝尔发明电话的时候也没做市场调查,这很酷,但依然他忽视用户习惯的问题并不能由此而无视,就像他坚持自己一样,很多人我个人觉得是大多数人都还是会坚持自己的习惯的,至于多点触控我要说这真的是革命性的存在,但这也是对触摸屏使用习惯的改变,如果是创新也是在材料应用上的创新
至于第二点同理,我们都在说大容量存储而不是对于内部是笔记本硬盘还是微硬盘
像我上面说了,apple厉害的地方就是在材料的采用上的大胆和对别人idea的极致话开发,但依然不让人觉得是创新
从某个角度说和华强北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把材料优化到极致,一个是把材料廉价到极致
当然毕竟虽然apple不是发明鼠标的人、不是发明图形界面的人、不是发明全屏手机的人、不是发明触控界面的人、不是发明音乐市场的人、不是发明音乐管理软件的人,但是apple把这些东西真正的推向了市场,让其大众化、民众化这一点他们还是一个让人值得尊敬的企业,但发明创新则是智慧的火花闪现的那一瞬间,而不是后面极致优化的努力,所以那一瞬间才是永恒的是无法复制与比拟的
说到底老乔是个极致的执行者和改良者,其实通篇全书你都内看到,老乔都在说“他们不够好,让我们来改良/改变它”,这已经说明发明的这个问题了
总体来讲,你说的都不错,面对指摘而且还挺有修养,呵呵。
iPhone是第一款用电容屏的手机,这使手指滑动操作和多点触摸成为可能。iPhone是第一款用大型OS内核的手机,使用改良的Mac OS,这个OS有几百兆那么大,之前的手机系统顶多几十兆。这种强大OS使得丰富多彩的应用几乎没有限制,包括大型游戏。iPhone的单一Home键也是重要创新吧,之前的手机有这样设计的吗?
iPod确实如你所说,所以它在中国很晚才流行。但是iPod是最早使用微硬盘的播放器,在Flash很贵的年代,iPod的容量比所有竞争对手都大几十倍,这也是一种创新。更佳创新在于,iTunes有了搭档,可以赚卖音乐的钱了,这个平台是Jobs最重要的创新,以前米国人买正版又贵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