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觉越来越不会说话了。呵呵,我这样说也许有人会觉得,怎么连话都不会说了。
不会说话,其实是逻辑混乱,如果你的思维都是混乱的,组织出的语言肯定条理不清,那不会说话就显得再正常不过。
那逻辑是什么?以前但凡提到这个词,比让我翻一座大山还难,因为我觉得逻辑太大太深了,岂是我等凡人能随随便便研究得懂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接触了《简单的逻辑学》一书,初看这标题我问自己,逻辑还有简单不简单之分?虽然这么想,但我还是先问了度娘,度娘的评价还挺高的,说这本书是什么“跨入逻辑之门的必备书籍”,好吧,那我就试试看。
看之前还是先来说说作者。作者是美国D.Q.麦克伦尼,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从事教学多年,曾先后任教于圣母大学和肯塔基大学。《简单的逻辑学》问世不久,便被香港中文大学奉为40本英文经典之一,被哈佛大学校内书店视为皇冠书籍。
在书的引言部分,作者就对这本书作了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位——向读者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技巧。我的理解就是介绍逻辑学最基础的东西,那最适合像我这种“逻辑学文盲”阅读了。
说实话,开始阅读时,我还是带着几分恐惧的,就怕一进入正题,就被那些僵尸般的专业术语和频繁的象征性符号震住。但事实是,我通读了第一章学习逻辑思维的准备后,感觉没有想象的那么恐怖,反而觉得很轻松,因为正文里对每一个词条的阐释都结合生活,把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经常接触的东西概念化,阅读时让人耳目一新。而且很多东西都是我们每天都在接触的,把这些身边的事物巧妙地融合到其中,会让我们豁然发现,原来这就是逻辑,原来我们每天都在和逻辑打交道。
例如“确认事实”。书中说,确认事实存不存在,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实地考察。比如白宫,它是否真实存在,去华盛顿一看便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忽略了实地考察这一环节,因此在某些小事上就会争得面红耳赤,最终还没定论。就如昨天中午,本想约几个同事一起去吃小吃,但就为了确认这家小吃店的确切地址,甲乙两人争个停,甲同事说在北京路,乙同事说在长春路,最后谁也没有说服对方,反而搞得大家心情都很差。
小吃店到底在哪,何必争,实地看一看不就知道了吗?这就是简单逻辑的实际运用。
再比如“有效沟通”。书中说,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沟通中,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这运用到工作中就非常合适,安排工作时,一定要和下属进行有效沟通,清晰授权,别抱着下属会懂你的意思这样的想法。因为你们所处的环境,所站的高度不一样,理解也就不一样。
在第二章中,谈到逻辑学的4个基本原理,即: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学习后会发现,逻辑学的4个基本原理没有阐述出什么让人震惊的东西,因为基本原理是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
第三章对于我来说,相对难理解一些,所以读得异常吃力,但读过了第三章,再去读最后两章,就会发现,似乎是对前面所做的准备,所提基本原理的一个总结。
总之,看了《简单的逻辑学》一书,收获还是挺大的,至少打破了我以前对逻辑学的恐惧,让我可以以一种平常心态去阅读它,理解它。整本书虽然才150多页,8万多字,但书虽薄,内容却很厚实,适合初学者阅读。
那么逻辑到底是什么?简单的说,逻辑是一种专门用来揭示真相的工具。因为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因为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阅读完这本书会发现,作为逻辑学的入门类书籍,它并没有太多的专业知识,而且书中所举的事例都源自生活,让我们在阅读时,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无论书有多实用,就如作者所言,最重要的是学习后去实践,去发现,而不是纯粹的为了学习而学习,把实践停留在书本上就失去了学习的意义。
逻辑,相信一本《简单的逻辑学》只是开始,不是结束。
书中几个比较有共鸣的观点:
1.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2. 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3. 不要对外行人使用内行话。
4. 沟通的关键是理解。
5. 避免闪避式语言。
6. 最好的工具握在不合格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
7. 逻辑是让人信奉真相的技术。
8. 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
9. 逻辑,生于常识,但又高于常识。
10. 历史使人明智;诗词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