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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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的社会

8.7

作者: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原作名: La Société Punitive
副标题: 法兰西学院演讲系列:1972-1973
译者: 陈雪杰  |  Michel Foucault
出版年: 2016-9
页数: 293
定价: 48
装帧: 平装
丛书: 法兰西学院演讲系列
ISBN: 978720813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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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为法国著名思想家福柯在法兰西学院演讲系列之一,授课时间为1972~1973年。福柯在学术上多产的时期,正是教授《惩罚的社会》课程这段时期,主要是关于监禁机构和其他机构及普遍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具体主题。福柯对于刑事问题的探究,在1973年1月转向了更大的目标,他不但致力于刑罚的产 生方面,而且还专心于惩罚性权力的产生,即“规训的”问题。福柯提到自从监狱被发明以来,它被看做是唯一的对犯罪行径的解决方式。福柯在本课程中,首次着手研究监狱形式的司法和社会特征,从长期以来不作为刑罚而是作为惩罚的监禁如何在社会中迅速转为刑罚这一问题开始深入,指出在过去监狱并没有被包含在刑法理论中,它在别处产生,为了其他的原因而形成,在某种意义上,对监狱的接受过程是从外部过渡到刑法理论的,而事后刑法理论有责任使监狱成为正当合法的。本课程与三个方面相悖——霍布斯、阿尔都塞,克劳塞维茨、戈夫曼,马克思、汤普森——其全部论据是围绕着五个基本的主题展开的:一是从镇压向生产方面的转折;二是政治经济学和非法活动理论的发展;三是马克思主义和意识形态分析的区别;四是道德谱系学;五是与之相伴的“规训—惩罚”。

作者简介: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年10月15日-1984年6月25日),法国哲学家、社会思想家和“思想系统的历史学家”。他对文学评论及其理论、哲学(尤其在法语国家中)、批评理论、历史学、科学史(尤其医学史)、批评教育学和知识社会学有很大的影响。

目录:

译者的话

前言

1973年1月3日

社会的分类:火葬型(incinérante)和埋葬型(inhumante);同化型(assimilantes) 和排斥型(excluante)。社会排斥(exclusion)这一概念的不足之处。精神病院。违抗(transgression)这一概念的不足之处。——教学目的:对社会排斥和违抗这两个概念的批判,并分析惩罚的策略。(Ⅰ)四种刑罚策略:1.驱逐;2.强制赔偿;3.标记;4.监禁。——假设:把社会分为排斥型、赎罪型、标记型、和监禁型。——可能产生的异议及答复:在这四种刑罚策略中,特定的刑罚会产生不同的作用。罚金的情况。死刑的情况。达米安和君主权力(pouvoir de souverain)。死刑如同现今加强版的监禁。(Ⅱ)使得刑罚策略层面享有自主:1.置其于权力的范围内;2.对围绕权力展开的抗争和异议进行审查。——内战如同权力斗争的模板:斗争的策略和刑罚;监禁的战略。

1973年1月10日

四个分析要点:1.持续的(constante)战争、大范围的普遍的(universelle)战争、内战;2.既非普遍也非单义的(univoque)的刑事体系,是一些人为另一些人准备的;3.普遍监管机制;4.监禁体系(Ⅰ)内战概念的内涵(A)依据霍布斯,内战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复现。(B)内战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区别。新的地方行政单位;赤脚党和卢德运动的例子。(C)作为内战延续的政治。(Ⅱ)作为社会敌人的罪犯的地位——作为掀起公共战争的司法活动。——知识的效用:精神病理学或精神病学对于罪犯和偏常。——认识论的影响:作为社会病理学的犯罪社会学。作为连接器(connecteur)、转换器(transcripteur)、交换器(échangeur)的罪犯。

1973年1月17日

罪犯作为社会敌人出现。首次表现出的历史标记。(Ⅰ)重农主义者对18世纪的犯罪经济学的分析。勒特罗涅,《游民问题论集》(1764年):不只是心理学上的倾向例如懒惰,也不只是社会现象例如乞讨,流浪是犯罪的模型,对于经济是一场灾难;流浪引发劳动力不足、工资上涨、生产下降等问题。——不适合的法律;勒特罗涅宣扬的措施:1.实行奴隶制度;2.法律以外的安排;3.农民的自卫(autodéfense);4.民众起义。——游民和贵族的相同性。(Ⅱ)文学主题中的罪犯—社会敌人。《吉尔·布拉斯》(Gil Blas)和18世纪初:犯罪的连续体(continuum)和普遍存在(omniprésence)。18世纪末的恐怖小说:能够确定位置的、社会以外的犯罪。犯罪—无辜,坏—好的二元性的产生。

1973年1月24日

(Ⅲ)罪犯—社会敌人产生的其他标志。1791年关于死刑的辩论。(Ⅳ)政治理论与新惩罚方式——监禁的关系。惩罚的基本体系:英国于1790—1800年确立监狱体系;法国于1791—1820年确立监狱体系。罪犯—社会敌人与监狱的异质性:刑事与监狱的断层。——根据刑事理论,惩罚犹如社会防卫;三条原则:相对性、分度性(graduation)、公共严密的监管;三种惩罚模式:羞辱(infamie)、同态报复法(talion)、奴隶制度(esclavage)。——在监狱中:时间,仅有分度的变量。监狱—形式和工资—形式:在历史上两种形式是孪生子。资本主义权力和刑罚体系:权力对时间的掌控。

1973年1月31日

监狱—形式和工资—形式(续)。权力对时间的控制:资本主义体系和监禁成为可能性的条件。——从考古学(archéologie)到谱系学(généalogie)。——宗教模式的反对意见和回应。(A)修道院单人小室(cellule monastique):与世界隔离,而不是惩罚。(B)贵格会:反对英国刑法典和死刑。——在犯法和过错方面反对贝卡里亚;罪恶(péché)的观念。(C)费城核桃街(Walnut street)的监狱:第一次提到教养所。(D)后果:1.基督教道德移植到刑事司法之上;2.了解犯人:知识(savoir)变成了可能的事;3.监狱得到了宗教的投入。——逐渐重新信奉基督教。

1973年2月7日

教养所,现代社会的控制举措。(Ⅰ)监狱—形式的普及和其可接受性(acceptabilité)的条件。(A)英国。为维持秩序而自发成立的组织:1.贵格会和卫理公会(méthodiste);2.消除恶习协会(Société pour la suppression du vice);3.自卫团体;4.私人治安组织。——新控制体系:对底层阶级反复教导、教化和控制。考尔克洪(Colquhoun),《论城市的治安组织》(Traité sur la police de la métropole)(1797)。三条原则:1.道德作为刑事体系的基础;2.国家治安的必要性;3.治安以底层阶级为目标。——结论:1.国家是道德的代理人;2.与资本主义发展的联系;3.强制力作为监狱可接受性的条件。——当前的道德分歧的运动:瓦解了刑罚—道德之间的关系。

197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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