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2013-01-21
向来都是后知后觉的人儿,在这本书卖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才开始了解这男人究竟干啥的。 慢慢地才知道,风靡全球的东西是他给搞出来的,而且还让他在死的时候还风光了一把。现在看书看回他的性格中自负的一面,我猜想应该有着含笑九泉的感觉。
回到主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IPHONE IPAD开始占据我们的生活,大一点来讲,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徵,小一点,成为心中虚荣羡慕的一个非必需品。为什么呢?这样的现象敏感度不同,于我这个学生而言,更多的理解,就是身边很多人有在用,而且多数一群自命不凡的家伙开始用,如明星,如海归,如牛人达人,带动更多的人羡慕嫉妒恨,接着更多人在用。又或许不是,谁知道呢。
这是品牌效应吗?最近在做销售,经常用iphone做例子,用来说明一个品牌对于一个产品是多么有价值。其实细想一下,尤其在看完这本书之后,在史蒂夫 乔布斯的带动下,苹果产品更多的是一种信仰。
信 仰是什么?faith;belief;conviction 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其相信和尊敬。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或榜样。无论在书上,史蒂夫 乔布斯从在车库里的创业,还是在苹果公司打算通过开发丽莎抑或麦金托什机的过程中,他身上所散发的气质,感染力,真挚煽动的语言,极富远见的思想以及是对改变世界的渴望,都让他自己率先成为了一个自己的脑残粉。这种应该算是看到自己的镜子,都比那神话中说的水仙男子更牛逼,不仅仅说是镜子里看见自己那么帅就迷恋到死掉的节奏,而是看到了自己就像看到了the king of world。苹果产品是在这种精神带领下做成的产品,但真正领会这种感觉而去购买的人极少。当然会有更多的marketing在做在推动,这也符合更多大众的选择,更多缺少信仰的大众做出选择。
看了这本书,传记的魅力大爱。感觉是对一个人有了通透的了解,也被他身上神秘的魅力有着模糊的吸引。你似乎懂他,也似乎一无所知,尝试着想像却也觉得匮乏。
只能说,平实朴素的语言一组织,化作激情,化作柔情,便是有血有肉地跃于纸上而直抵人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