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尝试plus服务心态
2014-07-02
这本书并不深入,也不全面,对于Bezos和亚马逊的黑色面,一笔带过。胜在好读,对亚马逊之成功,有个基本的了解。
有两点特别深刻:一、Bezos敢于冲进一个新领域,克服困难,玩出新意思。二、将顾客放在第一位,即使是违背商业原则的,会影响自身利润的,只要能够方便顾客,照做不误。而长久来看,这些举措都回馈了更多的利润。因为让利有两点:巩固了自己的平台地位,巩固了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Bezos幼年在外公的农场上度过,所有事情都自己动手,什么东西坏了都自己修。他说:“要做一些从没做过的事情,你必须固执和专注到别人觉得难以理喻的地步。”他妈妈也说:“杰夫学到的一件事是,所有问题都是有解决方法的。当你认为那是障碍时,那就是障碍。不这样看,它就是机会。”
Bezos为自己找女朋友设计了一个“交易流程表”。首要的条件就是:“要一个能把我从第三世界国家的监狱里弄出来的女人。”
Bezos开创亚马逊之时:上了一堂图书销售的入门课程,在网上买了几样东西的经验,一台电脑,两个工程师,太太和一个车库。
Bezos一开始就尽力找绝版书,有时候还设法从出版商或其它书店找到,人们认为可以在上面找到任何书籍。另外,对于送达时间,亚马逊采用保守策略,这样就会给客户带来惊喜(早送达)而非失望。
“在很多方面,亚马逊的早期设计就是试验、错误、正确的猜测、机会还有一些聪明的即兴发挥的结合体。团队对于重要的事情铭记在心:把顾客需求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尽可能从他们虚拟的钱包中多弄出一美元。关注顾客喜欢什么和厌恶什么。”
“一键下单”的程序员哈特曼说:“他的总体哲学是对客户友好,注意力应该在顾客身上,而不是网站上。一个简洁明了的网站比带了一堆花哨小玩意的网站更好用。” 这显然也是用户中心。
亚马逊早期非常节俭:没有包装用桌子,跪在地上包(后来买了护膝)。商务会议在当地的咖啡店开,其中一家还开在巴诺书店里。当然到了最后,这些事迹都变成为自我包装的一部分。比如他很喜欢让记者拍他用门板钉四条腿做成的桌子。这表示他们很注意把钱花在和顾客有关的事情上,而不是和公司有关的。实际上,有时意味着要多花一点钱来巩固这个不浪费钱的形象。
另一个顾客为中心的例子:允许显示对书本的负面评论。“如果我们能够帮助人们作出购买决定,我们就能销售出更多的书。”这也是发挥互联网优势的例子,因为在书店里陌生人不会互相荐书。
Bezos说他们的战略是“成为一家电子商务终点站”。让在线的人们更容易找到和发现他们想在网上买的东西,即使亚马逊自身并不卖。
就像书中说的,亚马逊的成功有运气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勇往直前、敢于尝试的决心。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