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才是王道
2010-05-14
公关第一,广告第二。
对于这句印在封面的观点,我还是赞同的。但是对于作者偏执的认为公关在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时候,我保留自己的看法。当然,作者也提到了那些靠广告树立品牌的某些商品。
作者所提到的公关,应该是长期的一个作业,时间长到策划者自己都无法预计,可能是下一秒,也可能是十年。只有在恰好合适的时机下,才有可能做到作者所指的公关。
而目前我们所见到的公关,常常就是新闻发布会、开幕仪式等形式化上的营销模式。因为快速化的社会,没有谁都那么多的时间来等待。广告公司需要作出业绩来得到甲方的肯定,甲方要看到销售额的不断上升。于是各取所需。
以下,将我所学习到的汇报一下:
1、广告不是一个可能带来回报的投资,但在今天保护品牌。
2、人们绝对不会对他所不知道的产品产生好感,甚至是购买。
3、一个品牌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传播开来的,很像流感。
4、广告对一个刚起步的公司来说是一项糟糕透顶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