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喜欢传记文学(限文学艺术类),但作为一个挑剔的读者,想要找到一本好的传记文学作品却并不容易,以我有限的阅读经验来说,这几年读过的,能够达到经典标准的,基本上只有《伍尔夫传》《杰克逊传》这两本书,当然这不包括《见证》,《我的艺术生活》,《蛤蟆的油》这类作者自述的作品。在积累了一些挑选传记文学的经验之后,我总结了一点,就是一部好的传记文学,不仅仅要看说的谁,还要看谁来说。通常我觉得一本好的传记文学,如果作者同时拥有以下两种身份的话,比较有可能写出一本经典传记来,一是他本人最好是个作家,或者艺术家;二是他和书中人物本身最好有一定的私人关系。
和书中人物有一定私人关系,可以有第一手资料优势,这自不必说。但是传记文学的作者本人最好也是个作家或者艺术家,这却只是我个人的偏好而已,不过这偏好到也不是空穴来风。我曾经兴致勃勃的开始阅读《孤独的猎手:卡森·麦卡勒斯传》,读到一半,就被作者弗吉尼亚·斯潘塞·卡尔女士搞得失去了耐性。卡森·麦卡勒斯是一个有魅力的人,但是卡尔女士却太没有魅力了。可以看得出,这位一辈子搞文学研究的女士是深爱着卡森·麦卡勒斯的。但也许是因为太深爱了,所以她太过用力的追求冷静和客观的描述,细节铺排,事无巨细的繁复陈述到了没有节制的程度,而且她自己本身又过于严肃,缺少诗情和才情,语言缺少高潮和亮点,也许她的确客观陈述了卡森的生平,但却并没有能力抓住麦卡勒斯的魅力。当然,这和搞创作和搞研究的人思维方式本身不同也有一定的关系。
我当然还是把《孤独的猎手:卡森·麦卡勒斯传》给看完了,不管怎样,虽然作者缺少才情,这基本上还是一本很好的书。更何况写传记文学,传记作家的仰视的视角本身就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卡尔女士在这方面至少是有一个学者严谨的自觉性。无论如何,这些很正面的仰视角度的作品还是比较正面和老实的,也很好辨认。毕竟一位了不起的人没有一定的成就,不足够伟大,不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戴的话,那么它也就压根不值得书写了。其实相比于这种正面的仰视来说,还有一些作者会更喜欢 “天才都是疯子,他们之所以有伟大的成就是因为他们有病。”,再比如“这些了不起的人,他们生活常常是一团糟,道德也有问题等等。”这些调调来解读这些伟大的人,这种看似平视的视角,其实也不过是另一种仰视而已。而且更会制造一种自欺欺人的假象,我到不是说经常持这种调调的人都是骗子。我宁愿相信他们都是很真诚的这样以为的,毕竟这是平庸的人自我安慰的最好方式了。
那么这些天才的魅力到底在何处,为什么他们如此疯癫,不靠谱,生活穷困潦倒甚至是道德败坏,满身缺点,但人们依然爱他们。我一直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最近读埃里克·胡佛的《狂热分子》,读到这么一段:“人们会感到厌烦,主要是他们的自我让他们厌烦。意识到自己生活的贫乏和无意义是人们厌烦感的主要来源。”“只有从事创作或得为三餐糊口的人才不会有烦闷感。”于是我恍然大悟,天才的巨大魅力,不是来源于其他,而正是来源于他们非凡的创造力。他们让我们这些平庸的人所嫉妒的是,虽然他可能身体有疾病,生活一团糟,穷困潦倒,虽然也会承受巨大的痛苦,但是痛苦却并不是无聊和烦闷的生活。无聊和烦闷这种东西,它轻飘飘的,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但它就是那种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是过什么样的富足的好日子,和谁谈恋爱,花多少钱也解决不了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有时候我们会过着好日子,却依然对从事创作的人怀有羡慕或者嫉妒的心理,虽然我们明知道他们的生活过得没有我们舒适,未来也没有我们安稳。但是他们的生活,却的确比普通人的生活有意思得多。
人们常常并不知道自己心怀妒意,但却又需要平复缺乏创造力,过着烦闷的生活这等等因素在自己内心引起的自卑感。有时候就会下意识的曲解和误读。将天才解释为疯癫和病态,就可以让更多没有创造力的普通人得到自我的安慰。前一阵子,我看到某个书评人的长篇大论,明理暗里的暗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伍尔夫,梵高等等这类人,他们都有精神疾病或者遭受过性骚扰之类,他们能创造出非凡的作品只是因为他们不正常。我知道这世界上很多平凡的人是这样想的,但是你要知道全世界每一千个人里就有五个癫痫病患者。仅1983年,中国癫痫病患者的最低估计数字就有500万,更不用说全世界的范围内,有多少癫痫病,抑郁症,性骚扰的受害者?但是这世界有几个梵高,几个陀思妥耶夫斯基呢?天才之所以是天才,是因为他们拥有非凡的创造力,这上天的恩赐,而不是癫痫病或者抑郁症的礼物。癫痫病不等于创造力本身,没有创造力的癫痫病患者,疯人,抑郁症者,都只是普普通通的疯子,他们成不了梵高。至于道德问题,生活能力问题,这也是拉近天才和凡人之间的一种手段,虽然这些和创造力同样没有关系。但是在这些方面的批评可以抚慰平凡人因为缺乏创造力,终日过着烦闷的生活的自卑的灵魂。评论家,传记文学喜欢这样说,是因为平凡的人需要听这些而已。不然的话,他们如何能将那枯燥无味的生活继续忍耐下去呢?
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往往最能理解创造者的魅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个人会比较喜欢作家艺术家写的传记文学。因为往往是这样的人,才能抓住被书写对象的灵性之光。就像《伍尔夫传》里的伍尔夫,昆汀·贝尔让我体会到了,和一个非凡的,有创造力的天才生活在一起,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一个有创造力的人,她的灵性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他们不仅仅在他们的作品之中,即使是在他们的个人生活中,常常也是同样充满魅力,充满创意幽默感,有趣的,有营养,妙语连珠的人。他们也许会给身边的人造成麻烦,但是他们不羁的灵性之光,也同样照亮了身边的人烦闷的生活。而并不像很多人主观臆想的那样,和天才在一起生活,就是没完没了的承受痛苦,无私奉献。就像伍尔夫家的印刷工人说,看到伍尔夫赤着脚,穿着棉布长袍走下楼来看他们干活,感觉看到了天使。这才是为什么,作为一个天才的家人,朋友,会选择忍受他们,爱他们的原因。因为自己的无聊和烦闷的人生,被他们照亮了,而那也是一种巨大的幸福。而我们这些读者,再阅读的过程中,仿佛跟这些了不起的人呆在一起过一样。也同样体会到了这种被照亮的幸福。
最后想说一下我理解的疯子和天才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我看来,人是天生就有创造力的,只不过上天给每个人赐予这种能力的大小不同而已。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天生会跳舞会画画,只是我们后来长大了,我们大多数人的这种能力,后来被社会的教化给扼杀了,因为它们看上去,没什么用。而那些疯狂的天才,并不因为他是疯子,所以才有创造力的,而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有神赐的创造力,但是因为疯狂,而无法被社会教化,创造力得以保存了下来而已。所以毛姆才会说,天才才是最正常的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会希望写作,画画,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那种原始的创造力,创造的欲望,它虽然被社会压制了,但是它还是在蠢蠢欲动的的原因。这就是我读《伍尔夫传》的感受,它让我看到了与我不同的另外一种生活的魅力所在,让我知道人生虽然要经历很多痛苦,但是它特别有趣,特别值得探索下去,好奇下去。而不是看完了自欺欺人的说,看,那些人都是疯子,我没有成为有他们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人,所以我就应该继续缩在壳里,畏手畏脚的生活下去,这才是正常的。这样的传记文学作品,才是最好的传记文学作品。它给我们的,是勇敢创造,勇敢生活的力量。而一个传记文学作家,评论家,在不从事创作性工作的同时,却每日在这些伟大的创造者中间徜徉。他们也只有先克服自身的自卑和妒忌,走出自己烦闷的生活,才有可真正能接近那些伟大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