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让你不再害怕人生,无须继续遭受寂寞的骚扰,能够勇敢面对地狱般的他人;可是,爱情不会给你那种什么都可能发生的预感。爱情教人满足,不是野心;教你留下,不是离开。它让你想要好好把握当下所拥有的一切,紧紧抓在手里,不让这个场景的任何一物溜走。月亮留在原位,风中轻摇的蓝玲花留在原位,眼前的如镜大海留在原位,穿梭林木的绿色薄雾永远不要飘散,情人的气味永远不要消失,此时此刻那种令人激动的浓烈心境永远不要改变。爱情是关于保有,关于记忆,关于维护。当爱情发生了之后,一个人所能做的、必须不断去做的就是保护这段感情。因为,“永恒”意即不能改变。爱情的伟大就来自于这份永恒的艰难。然而,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不会变老、腐败、死亡;没有什么不会成为过去,然后被忘的一干二净。爱情让人理解这一点。因此,爱情出现时,你只想享受。你只想掌握。你只想抛开一切,恣意放纵。因为同一份爱情不会再发生第二回。爱情发生时,你总是想感谢上帝。
工作却是教你不知足。你谁也不感谢。你的使命不是把握当下的一切,而是打破它们。无论目前你抓在手里的是什么,都不够好;薪资、工作条件、同事、办公地点、工作成效、集团机构、职位、权力、名声,这个世界,样样都应该更好。你不应该停留原地。你必须立刻出发。
如此清醒的一个早晨,也许是空气的质感,也许是天气的湿度,也许是太阳照射地球的角度,你那不知从何而来的信心让你轻浮而晕眩。在胸口澎湃的那种莫名感觉,令你激动地想哭。你什么都不再害怕。你认为,什么都可能发生。什么都应该发生。这个世界应该更华丽一些,更充满活力一些,更多元一些。世界不会也不该永久不变。而,你是让它发生变化的那个人;你,将影响许多人的生命。”
最近看胡晴舫的书入了迷,本来只是看了《旅人》,买这本书有两个理由,一是因为它讲述的是旅行的途中,二是因为对李欧梵的喜欢。一个都和这个作者够不上关系。可是《旅人》太合我的胃口,我发觉那些我在旅行的途中想不明白的或者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慨,还有那些我存在的偏见在她的叙述中都变得自然,就好像一个结,那么自然的打开了。看完一本书有时候会在脑海中构想作者的模样,甚至家庭、背景、生活的城市等等。我喜欢她对小事物的关怀和大的思想。
看了《旅人》,我把她想象成我一个人走在旅途中随处看见的那种女人,穿着随意中透露考究---墨镜、头巾、挽成一半的裤腿,看人的目光温和亲切却有意识中的距离;等看了《办公室》,我才发现她的惶恐不安在那么一个拘束的环境中也会那么明显,她并不是一直洒脱冷静对一切万物保持观察距离的一个不寻常的作家。我开始感觉到她的可爱。
在一个完美精确必须投诸身心崇拜的作家和一个思想丰沛痴痴傻傻娇憨可爱的作者中,我当然要选后面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