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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 芝麻米粒说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07-11-09 17:11:16

混种杂烩记

亲爱的Z:

写这张明信片的动机是:我读完了黄宝莲的《芝麻米粒说》,共鸣甚多。“这是全球化饮食世代的福分,世界上的美食运行千里,一一来到餐桌前,不论你身在何处。(p.12)”和旅行家出游的那一回,在丹城一家名为Global Kitchen的小馆子用午餐,翻开菜单,旅行家顺次从容指点,直把菜单画成一张空中的世界地图。又仿佛,当年在伦敦合用办公室的通8门语言的奇才,每日下午抽完社交烟,多半会想出晚餐打算造访的地方风味的馆子的名目——在每一家馆子里,他都能听懂邻桌的交谈——半推半就地听,会心地笑,至于桌上的菜是怎么做的,那可不属于他的乐趣领地。与这两位世界美食的热爱者不同的是,黄自己亦频繁地下厨——她甚至在梦中“看见自家门牌地址成了墓志铭:她曾经是个好厨娘”(p.149)。

她称caper为续随子,她写的“青椰”我还没琢磨出是什么,另外,她喝的马鞭草(Verbena)茶俺还没喝过。她说,煮龙虾该配Buena Vista Social Club的音乐,她写道“主人白色上衣的荷叶袖口,与Arvo Part的音乐一样飘逸”(p.126),她更引用波兰女诗人(姓名待考,迈柯说多半是Wislawa Szymborska)吟咏洋葱的诗行:A centripetal fugue, /Polyphony compressed(p.118)。她走笔未及的饮食地域,是不是只剩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南极了?语言天才好像是带我去过几家黑非洲的馆子,记得的是:馆子A的鸡,口味近于红烧;馆子B的饼,布满了孔,相当的酸,出产这种食物的地方盛产马拉松高手,于是馆子好像就叫“马拉松”——一不留神又希腊化了。

7月又去鹿城工作,工作是评图,我更像去过厨房瘾的,在朋友家烧了4顿大早饭。如果有一个大厨房,有洗碗机,买得起足够的食材,有一群朋友要招待,我大概就愿意下厨了。这样的情境,用A. S. Waterman的说法,大概就算是结合了personal expressiveness和hedonic enjoyment,堪称"幸福"了。在鹿城的朋友家,厨房虽然不豪华,烤箱不能用,难得洗碗机即为其男友,工作勤力,犹胜用电的洗碗机,又念着有工作挣来的银子,虽没到帐去超市也多了好多勇气。薄荷是我喜欢的,就买了两盒薄荷茶,结果那"不喝热水"的一家子取出咖啡壶让我权作热水壶。罗勒更是心头爱,这个气味,对我简直是忘忧草,你家院子也有么?柠檬,荷兰产的个大皮厚无香,只能用来刷锅,于是改用lime调可乐。还买了capers(刺山果花蕾/马槟榔/续随子),这是上回去荷兰从教授家学来的——我甚至一根筋到在工作的接风晚宴上把芥末酱里的芥子猜成capers(我在那顿晚宴上的犯傻或捣蛋行为还包括把梨子说成桃,用salami包beetroot戏仿火腿蜜瓜,往 San Pellegrino里扔话梅以增强泡泡的观赏效果)。各色香菇是周末市集上买的“有机产品”,同一个有机产品摊位,还卖大朵大朵的西葫芦花——当地人说他们塞了奶酪蒸了吃——俺小时候家里的昙花开完了倒是剪下用冰糖蒸了做甜品,这个南瓜花是不是也可以如法炮制呢?走在市集中的时候,太阳照在后背,大概瞬间有了很多endorphin,一时步履轻盈,仿佛不在人间。

那四顿早饭,集合了俺的三地生活经验,用黄宝莲的词该叫“混种杂烩”(p.2)。主菜就在蛋、番茄和蘑菇之间打转,用材基本是英格兰早饭的配置,做法那就随便走样了(还没走样到番茄炒蛋、蛋炒蘑菇,以后另觅厨房试你的随续子番茄炒蛋),因某食客是吃鸡蛋的素食者,特略去bacon、肉肠。又因为念着rataouille,还买了四色的菜椒和茄子。众食客还要求有点上海意思,遂切菠菜叶子,煮菜泡饭,吃荤的人自己涮大虾。另备羊角面包、酸奶和muesli,是俺瑞士工作的回响。在鹿城当地意大利馆子Oliva学来番茄、红色菜椒切丁,与capers合炒,后来就把菜椒项换别的蔬菜丁,权作变化。蘑菇,哎,想当年第一次去英格兰,祖母说,早饭要好好吃,如果早饭有蘑菇,那就是高级早饭了,多吃点(想当年第一次去日本,祖父说,基本上你是吃不饱的,主要吃留着尾巴的大虾吧)。祖母所言完全属实,后来在伦敦做学生,住所供应的英格兰早饭从不见蘑菇踪影。有老朋友来伦敦演讲,我学舌一遍,老人家依言行之,对英格兰饮食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临行说,回国要在成都的厨房炮制"有炒蘑菇的早饭"。我最心水的做法,是用橄榄油清炒,出盘放罗勒叶片,撒一点海盐。这回又买得起各色蘑菇、香菇,又买得起大片大片的罗勒,很是尽兴。在电视上看到谭盾说他会用三五百种办法做早饭吃的蛋,这是他表达浪漫的方式,他的浪漫,大概和创造力、创作欲是同义词吧。他还举例他的苏格兰保姆教他的一种配方,依稀记得是三份牛奶一份鸡蛋,在鹿城的厨房,我动过心要不要试一回,可是我看到了冰箱里的葱——这在英格兰是多么贵的东西啊——再见了,苏格兰,大家吃江南的放葱的炒蛋吧。

黄转述,“有个大厨告诉弟子说,有两件事是一生必须做的:

写一本食谱;种一棵橄榄树。(p.137)”

橄榄树,橄榄树,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有一棵“梦中的橄榄树”?诺亚看到鸽子口衔橄榄叶飞来,知道洪水退了。贝托鲁奇的Stealing Beauty中,女诗人遗稿中有一句bitter olive leaves,那是她对橄榄树丛中交欢的记忆。我才知道,“幸福的橄榄枝”上的叶子是不好吃的,难怪鸽子衔叶子的时候也不会嚼,那毕竟不是迷迭香。评图的同事之一是希腊裔,在数字化设计这个领域,他是表表者。有一天左右不搭的时候,我们结伴去附近走了走,在Marcel Breuer 1955年建成的百货楼前,50多年的雨水带下的尘土在石灰华立面形成的纹样,全然是他常用的emergence theory的例证,而建筑前Gabo的雕塑,仿佛是另一位评图同事设计生成动画的定格。太阳底下真是无新事。我笑着说出了50多年前的创作和今天的研究的相关性,显然大杀风景,这位小哥语调一沉:“我的家乡在希腊的南部,种橄榄树,我在那里还有亲戚。有的时候我也想,我这是在干吗,种橄榄也着实不坏,一年不过辛劳几个月,余下的工作,老天自会处理。” ——小哥说的种橄榄树的乐子大概近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假日敦亲,惊见祖母用千岛酱抹面包。美乃滋加番茄酱混出的千岛酱(p.34),竟然俘获了经年坚持生机饮食的老人的味蕾,看来日后过节该送橄榄油了。

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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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混种杂烩记”的回应

windrider 2009-10-01 22:49:51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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