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电影《朗读者》,影片中汉娜是一个文盲,凯特在电影中咬着嘴唇听伯格的阅读失声痛哭的场景令我最为印象为深刻面——阅读有时候有一种魔力,而在你一个人阅读的时候,却往往不能将这样的魔力展现的淋漓尽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我们在熟悉不过,那个美丽的女孩,用讲故事的方式挽救了其他少女的生命也救赎了那个残忍的国王。
爱丽丝·奥兹玛是一个单亲女孩,当她成年之后,她将年少时候自己和父亲一起阅读的故事写成了书,这就是这本《为爱朗读》。小说没有很煽情的情节,叙述不愠不火没有太多的情感冲突,既没有大时代背景之下女性的无奈和尊严也没有性命攸关的牵制,但是,字里行间是浓浓的亲情。
当奥兹玛还是一个九岁的孩童的时候,她就和父亲有约——他们管它叫做“连胜”,就像最亲密的人共同守护一个只有彼此知晓的秘密一样,父女二人约定了100天的阅读计划。当100天的计划完成的时候,并不富裕的父亲带着女儿在外面吃了一顿早餐以示庆贺。不管有没有人支持和理解他们,父女二人惺惺相惜,也就是在那天,他们又约定了一个更久的阅读计划——1000天的阅读。
爱书之人往往有一个褒贬因人而异的称呼——书呆子或者书痴。在不爱阅读的人眼里,读书无用,既不能当吃也不能当喝,阅读无法规避生活中的磨难,在困难面前它显得无所适从,而阅读这种行为,也占据了一个人大量的时间。所以,不阅读的人总是嘲笑阅读者,但是阅读者却也在“痴”和“呆”中怡然自乐。毛姆在他的小说《刀锋》中所塑造的拉里,就是一个典型的自得其乐的阅读者,对于阅读者而言,阅读给予内心的充实感就是最大的益处。很显然,奥兹玛和她的父亲就属于此类人,他们阅读,彼此理解和支持。阅读是乐趣是秘密是承诺,更是,他们父女二人维系感情增进情谊的方式。
作为一个单亲家庭中的女孩,奥兹玛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伤痕,在阅读中她成长,而在父亲陪伴她阅读的过程中,也是浓浓的爱在陪伴着她,所以,她有着更多的理解的胸怀。对于父母之间的感情破裂,她给予了一个孩子最大的理解。我在揣测,或许,奥兹玛的母亲并非是“阅读族类”,精神世界的交流有时候就是这么的霸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怕是母亲不懂父亲的精神境界,更加无法忍受父亲作为一名图书管理员的平庸。终于有一天,那个爱美害怕寂寞的母亲走了,留下的,幸好是两个爱好阅读的人,爱好阅读的人都有那么点孤僻,他们能在阅读中找到满足,也更容易理解阅读着的孤独的人。
连胜计划的最终,是女儿长大离开父亲,而他们都恋恋不舍曾经和对方一起阅读的日子。在一起阅读的日日夜夜里,他们靠着巨大的毅力坚持阅读也坚持和对方交流感情。当那些日子远去的时候,除了阅读的快乐,父女二人更为感激的是,有对方陪伴相依的日子。
记得曾经有位比我年长事业有成的女性对我说过,爱阅读的孩子是学不坏的,如果你想让孩子成为什么样就去做什么样。一起阅读是最好的方式,不但孩子在汲取营养,你也在成长。我深信之,想一想,等自己长大,那和父母一起在灯下阅读的日子是多么难能珍贵,而当自己垂垂老矣,想到和自己的孩子曾经共同分享一个故事,又是怎么样的快乐和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