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五晚上看完了这本书,看到最后三章开始哭,不是眼眶湿润,是涕泪双流到乱七八糟的那种哭。我不是个很脆弱的读者,看了这么多年书似乎掉过的眼泪也屈指可数,而且都是十几岁时候的事了,结果十年后又一大哭,为的竟然是条狗 -- 真是可悲,尤其考虑到我从小到大连狗都没养过。
不过我觉得合上了这本书,大多数人都会丢掉那种“不过是条狗”的念头了。
书的作者和她老婆均靠报纸吃饭,他自己是个专栏作家,新婚不久的他们怀着无限美好的憧憬抱回家一只毛茸茸肉乎乎的小狗Marley,作为他们为人父母的预习。这可是一个恶梦。Labrador Retriever的精力旺盛强壮有力本就众所周知,Marley尤其是个典型的人来疯,体重一百多磅的他每每将来客扑倒在地。他无所不吃无所不嚼,桌子腿窗帘电线毛毯,you name it he eats it. 一次将女主人的钻石项链吞下害得男主人一个多礼拜每天拿着根小棍子翻检他的粪便。狗学校里他是个顽劣不可教化的坏学生,给主人丢尽了脸面,最后被踢出学校。然而,他的主人还是一次次原谅他,无可救药的爱他,因为他虽最顽劣,却也最忠诚最有情。他陪伴这个家庭走过了种种的喜怒哀乐,在女主人失去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善解人意的将她安慰,在她卧床的几个月里形影不离的陪伴她,在他自己生命弥留之际,他仍固执的拖着沉重的身体,留恋不已的跟随主人屋里屋外的每个脚步。
John Grogan写了一本再平凡不过的小书,记录一个家庭从最初的组建到后来其乐融融的五口人,记录一只狗从降临到离去这个世界的十几年,书中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惊世骇俗,只是充满了日常生活的小欢笑与小辛酸。然而读这本书是一个大起大赴的人生体验,时而笑得喘不上气来,时而哭得哽咽难言,另有很多深深的感动让人沉默感叹。书靠近结尾的时候有一段,作者独自与Marley在家,衰老的Marley已经没有力气爬上台阶去主人的卧房,于是男主人搬了睡袋和他一起睡在客厅的地板上,抚摸着生命垂危的Marley,他想到十几年前把Marley抱回家的第一个晚上,那时Marley还是一只小狗崽,在夜里害怕得哭泣,他也是这样陪在他的身边等他入睡。读到这里,就觉得很苍凉,人生如梦,原来狗生也如梦。。。这本书高居世界各地的畅销书榜数十周,感动了不知道多少人,包括我这样从来没养过狗的人。我真是想不出来作者是有怎样的魔力,我只能用最俗的方式加以概括: 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淘气狗Marley的书,而是一本关于爱的书,情人之爱,亲子之爱,主人和宠物之间的爱,这些爱如此真实强烈,在字里行间呼之欲出,说到底,什么能让我们感动呢,唯爱而已吧。肉麻,但是真的呀。
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看看这本让人心中温暖的小书,不管你喜不喜欢狗。
A dog has no use for fancy cars......or big homes or designer clothes.A waterlogged stick will do just fine. A dog doesn't care if you're rich or poor......Clever or dull,smart or dumb. Give'em your heart and he'll give you his.
How many people can you say that about? How many people can make you feel rare and pure and special?
How many people can make you feel......extraordin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