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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货币的祸害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0-08-25 20:08:42
对于通货膨胀的判断,这本书继承了弗里德曼一贯的观点,那就是“通货膨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只是一种货币现象。”更确切地说,在这本书里面,弗里德曼不厌其烦地从希腊和罗马开始讲起,一直写到了70年代,期间横跨了金本位、金银本位、布雷顿森林体系直至现在的无本位币,虽然只是撷取了货币史的一些片段,远不如那本《美国货币史:1763-1970》详细,但是对于现象的分析与阐述,却是一脉相承。
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那么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货币本身。人们关心的不是货币本身,货币本来只是一张或者几张花花绿绿的纸,上面印了一个数字,外加发行的银行罢了;货币的价值,在于可兑换,也就是说货币既存在于流通渠道之中,又在流通渠道之外。持有货币而不进行兑换的话,货币本身只是存量,体现的是它的名义价值,也就是账面价值;一旦进入交易中,货币的价值就要受到现实的影响。在现实中,影响货币价值存在的,当然是供求关系,即便是金银时代,也不例外(或者说,在金银时代体现的更为明显。因为金银的开采量在一定时期内是有上限的,况且金银还有非货币的用途,这也就意味着金银作为货币存在的发行量是有限的)。作为一种在一定时期内发行数量一定的商品,满足稀缺性的条件之后,当然要受到“看不见的手”的影响。在真实的市场交易中,货币的可兑换性是浮动的,这种浮动体现为标的物价格的变化,并受到收入的影响,即收入-价格作用(或工资-价格作用)。弗里德曼证明了,在短期内货币的变化首先影响的是实际产出(可以理解为“货币幻觉”),在长期货币的增长首先影响的是价格。当然,他还指出,产出会有什么变化还取决于人的因素,企业与政府的结构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
那么货币是如何发行的?现代人大抵都知道,货币是国家(即中央银行)负责发行的,这就意味着发行权是被国家垄断的。国家能够用货币来做什么?这也就涉及到现代政府的职能了。在Keynes开辟了宏观经济学之后,政府的职能权限比原来扩展了很多。政府的职能扩展,当然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来支撑,在产出水平一定的条件下,这一切需要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进行:温和的途径,当然是发行国债,通过向市场发行国债,回流资金,用于政府支出;激进的途径,就是直接增发货币。温和的途径,在一般情况下维持了货币总量保持不变,可以被视为反向的转移性支付,一般情况下除了引发“挤出效应”之外,不会对价格水平发生变化;激进的途径,却是“洪水猛兽”。直接增加货币供应量,正如上一段所说,短期的影响是实际产出,但是却为价格和收入的影响埋下了伏笔。哪怕是基础货币增加一元钱,通过货币乘数放大之后,其效果远远超过了一元钱本身。
或许有人会产生疑惑,认为既然政府可以增发,那同样也可以通过政策调整回到“正轨”的啊?这一理想当然很美好,只不过从历史数据的分析上来看,这一点永远实现不了。根据萨缪尔森的“乘数-加速”原理,套用上货币乘数的作用之后,我们可以发现,通过传导机制的作用去遏制刚才增发的一元钱从而达到实际的效果,这一点很难实现。在无数次的放大之后,货币所带来的,是在一定产出水平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收入的增加。这固然对个人来说是好事,毕竟收入增长了,手中的货币存量也就更多;但是对于整个社会的人而言,却是祸害。因为实际产出水平并没有提升,购买力的增加,伴随着需求的上升,带来的是实际产品的短缺,随后就是价格水平的上涨。这一恶性循环,一直到人们的货币幻觉结束,才达到增长的顶峰;而这一轮增长的结束,却往往更要持续一段时间。伴随而来的,不是富有,而是贫困。
如果是一般的、温和的通货膨胀,有点类似于酒精的刺激作用,当然可以“提神”;如果是恶性的通货膨胀,酒精的效果太强烈了,以至于饮酒者每次都要酩酊大醉,饮酒时当然觉得非常的畅快,但是每次醒来的时候都会觉得头脑欲裂。弗里德曼的这个比喻很恰当。这就是通货膨胀对政府的诱惑。一旦形成恶性的通货膨胀,治理的方法,最好的就是换用新币,宣告旧体制的失败。货币收紧政策,对于恶性通胀是没有意义的,反而会形成市场的萧条,正如美国1929年到1933年所经历的那样。
现在我们已经不再是金银作为货币的年代了,况且在那个年代,依然存在着劣币;不过即便是劣币,开采的数量也有限制。我们现在是纸币时代,这个时代无论是否以金银为本位,由于流通中只有纸币,因此金银的作用已经被极大削弱了。在纸币、并且是没有本位币的纸币时代,我们如何克服通胀?弗里德曼的想法,是从货币数量论的角度出发,我们需要为价格水平找到一个名义上的“锚”,并盯住它,让货币增长按照每年一个固定的百分比进行,从而遏制政府对于通胀的欲望追求。
对于这本书,我的个人建议是先从头到尾读一遍,然后回过头去再读第二章《货币之谜》。相比于那本卷帙浩繁的《货币史》,这本书更生动一些,篇幅也更简洁。作为今年暑期弗里德曼三部曲的第二部,直到现在才读完,这一篇算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