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tea
对
公司的概念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0-11-21 12:11:32
以我目前的理解,德鲁克的思想源于一个朴素的信念:“把人当成人来看待”,也就是“自由”的含义------每一个人都能在社会生活里以个人的意愿做出选择并对此承担绝对不可逃避的责任,同时承认人是不可能完美的(这暗示了,自由是类似宗教的信仰而不是人类的天性;同时,承认了计划是不可能完满的)。
本书里,他论述了大公司作为工业社会的组织,如何成为一个“自由的”“大规模生产的”“工业社会”的“代表性机构”。
“代表性”意味着此类机构承担了社会及个人意志的实现,体现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内涵。
他分别从公司与外部社会功能的关系;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能否满足社会信仰和公司自身的持续运行三个方面阐述了观点、提出了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很重要的观点是,无论对以上哪一方面的讨论,都是从构成自由信仰的两个观点出发而进行的。即,自主选择并承担责任以及承认“人不完美”而知道“没有一个正确答案”。
这就表明,一切的社会组织的管理,无论大公司、工会、政府、军队、宗教组织等等,都应该以其“有效性”为出发点和基本方法,从而否定了貌似源于实践的教条与意识形态。
这本身也暗示了,这本书所提出的是一种方法论。它是说,一切管理都是动态的,应该随着社会生产结构的变迁,以社会的基本信念为基础来构造相应的“代表性机构”。
这就是说,这一方法不仅适用于美国当时的工业社会,而且可用于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现在和未来社会的生产结构是什么情形就更加实际和重要。
而要认识到和实现这一点,对于“自由”信念的理解和现实要求是极高的。
从通用汽车公司虽然意识到了有问题,但仍然维持了几十年的思维定势上就能够体会到要符合“自由”的要求有多难。
有人说,“《公司的概念》这本书已经被中国的管理人说烂了,里面的概念已经为人熟知、已经成为事实”,我倒不这么认为。你觉得呢?
自由是信念而不是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