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ian
对
海底捞你学不会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2-04-03 15:04:41
有这么一个问题:社会组织的领袖,可由组织内成员选出或由上层组织委派。然而公司组织以及内在的小组织的领袖,却很少由组织内成员选出。(股份制公司由持有股权的人选择董事并委派管理人员,但是股东却不一定是员工。)
这个问题,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又一次冒了出来,是因为一个案例:“当一个会计遇到做账这个本职工作与端菜这个工作有冲突的时候,应该如何选择?”
在大多数公司中,强调的是先做好本职工作,因此会计会将做账工作优先处理。这样做有其道理:会计的技能,适用于做账而不是端菜。会计去端菜,违反了“别让兔子学游泳”这个管理定律。
可是海底捞给出的答案是:端菜。理由很简单,公司服务于来就餐的顾客,服务至上,因此能够直接服务于这个目的的工作权重要高。
看到这个答案,不禁叫好。
违背了管理定律的海底捞思维错了吗?反而,最正确不过。做账这个工作,如果没有就餐的客人,那么根本就不会存在。通过这本书对海底捞的描述,仔细分析,海底捞的成功来自于服务,老板服务于员工,内勤服务于外勤……再想想其他行业和公司,服务是获取用户的精髓。一个好的产品能更好地服务用户,于是可以标个高价还供不应求。公司经营中常说的把握需求,也是说明要服务于客户。
为什么看到这个案例会想到文章开头的问题?通过对社会组织的观察,可以看到由组织内成员选择领袖的社会组织更容易成为一个真正的服务型组织,因为一个领袖如果不服务好成员,会被成员选择其他的领袖替代。可是,最需要建设为服务型组织的公司组织,却没有采用这种方式,鲜见逐层选择领导的公司组织。
由此想开去,如果公司组织内领袖的选择方式变革为自底向上的选举,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首先,这些成员应具有选择他人的条件,放到公司组织内来说,成员应有公司股份。没有公司股份的成员,不须对选择负责。所以,一个理想的自底向上选择的公司,是全员参股的公司。而且这些股权,仅集中于公司内部,来自于公司外部的股权会对选举产生影响,俗话说外行指导内行。
其次,每个最小单元的组织领袖由组织内员工选举产生。例如财务部经理,由财务人员共同选举产生。再上一层的组织领袖,由这些组织领导选举产生。比如CEO由各个部门的经理选举产生。
这样一个公司,是纯粹的上对下负责的公司。一个纯粹的上对下负责的国家很难产生,复杂度远远大过一个公司,组织内人数也不一样,一个国家这样逐层选择,要耗费大量选择成本。公司内的这种选择,则会用小得多的成本获得一个纯服务型的公司。
然而,这种方式的弊病也很显然,一个最终被选择出来的公司领袖,是一个在从最底层到最顶层各工作层级都有良好工作记录的人,且不说耗时巨大,一旦选举完成,后续各项政策制定的监督如何做到?况且,大众的智慧,未必比一小撮精英就高。
还有三权分立的思路可供借鉴。公司领袖的决策,由决策委员会共同审议,决策委员会由基层员工选出,公司领袖提名公司制度制定人,再由该人领导制度制定。决策委员会以及公司领袖不得违反公司制度。
给这样一个新型公司取个名,叫做:全员共有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