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作者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到管理“科学”上来,尽管他承认管理更像艺术。他试图建立一个框架和术语组。他描述出一些现象和问题。几乎在每一个重点他都用一种矛盾模糊的方式说话。实际上,他没能抓住重点。他的错误是,他把组织当做主体,把人异化为为组织服务的被操纵对象。
上帝不是这样造人的,造人的目的不是为组织服务的,而是组织或任何其它事物为人服务。
书中,把人像螺栓、棋子一样地研究摆弄和控制,为了服务于what?支配世界?如果要以支配人为手段,那么人首先是被奴役。
本书所要追求的结果与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前苏联的集权统治,有什么不同?有什么批判?
本书之方法之哲学,推到一定程度就是反人类罪行。
对付组织管理学之暴政之药方:
给予人不合作的权利,退出的权利,用脚投票的权利。特别的,信息透明传播的权利(否则人无法做出用脚投票的选择或任何选择)。如此,组织和合作就会是有益于人的,能抗拒腐败的,有效服务于人类的,而不是奴役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