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是一边读着,一边不时地在口中惊叹:“牛逼,真TM牛逼啊!”确实很佩服。
首先让我惊叹的是他小时候的经历,更多地是他的家庭背景,他的外祖父,约书亚·诺曼·霍尔德曼,一个古怪又特立独行的人,1902年他出生在美国,5岁的时候举家搬到加拿大,7岁时因为父亲去世开始帮忙维持家庭生计。1948年,(算了算已经46岁了)的他娶了一位加拿大舞蹈老师,并开了一家按摩诊所,生了四个孩子。他开始学习驾驶飞机并购买了私人飞机,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在北美洲的大陆四处游历。1950年,他决定放弃一切,重新开始,在几个月之内,一家人卖掉他们的大房子,舞蹈教室和按摩诊所,决定搬家到南非。他们拆解了一架1948年制造的贝兰卡飞机,打包装进木箱,运往南非,到了南非后,重新组装好飞机,然后驾驶它横穿了整个国家,去寻找适合居住的地方。最后,一家人在比勒陀利亚定居下来,并重新开了一家按摩诊所。1952年,他和妻子驾驶飞机完成了一次2.2万英里(35405公里)的往返旅行,从非洲北上一直飞到苏格兰和挪威。1954年,这对夫妻的驾驶事业达到顶峰,他们飞行3万英里往返于澳大利亚。(在这段旅途中,他们北上非洲海岸,穿越了阿拉伯半岛,途径伊朗,印度和马来西亚,再南下直接飞抵东帝汶和澳大利亚。)报纸报道了这次飞行旅途,他们被认为是唯一驾驶单引擎飞机从非洲飞到澳大利亚的私人飞行员。不得不说,我看到这段的时候真的被震撼住了,首先我不知道驾驶私人飞机可以穿越不同的国家(难道没有管制吗?),再者无法想象两个人驾驶自己重新组装的飞机可以飞这么远,这么久(质量这么好?),还有一点就是惊叹他们的驾驶技术,也确实很厉害了。网上找了图,1948年的贝兰卡飞机大长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