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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容乃大 感官品牌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7-01-10 19:01:15

不要嫌弃案例老,他的观点很新潮

其实,《感官品牌:隐藏在购买背后的感官秘密》是一本老书,老到什么地步?老到案例还在用诺基亚鼎盛时期的例子,现在还有几个人使用诺基亚?在互联网时代,这本书确实不那么年轻了,但最难能可贵的是,案例不年轻了,但是书中的观点却依然年轻,在今天这个飞速变化的时代,已然是领先潮流的,这正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谁能实践好本书,谁就能在新时代营销中获得成功,谁就能顺利的实现如马克思所言的那种“成功一跃”,把产品变成商品卖出去。所以,不要嫌弃这本书的案例老,他的观点很新潮。
什么观点呢?一言以蔽之:充分发掘感官诱导,促成完美成交。具体而言,就是教会你充分发掘感官,打破视觉与听觉的局限,创造出全新的感官世界——以“色”悦人、以“声”动人、以“味”诱人、以“情”感人,让顾客对品牌始终保持忠诚度。这里的创新点,就在于强调充分开发感官,我们的感官是听觉、视觉、味觉、触觉、嗅觉,传统的广告,只是运用了视觉或听觉,其他感官都被废弃了,这使得广告效果大打折扣,而这本书就是告诉你,只关注两种感官的品牌注定平庸,要有效发挥其他官能的效果。比如嗅觉可以激发情感触动,触觉可以连接心灵与世界,尤其是触觉,可口可乐的瓶子原来都那么讲究,其实瓶子一点都不影响饮料味道,但是可口可乐却在瓶子形状上狠下了功夫,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可口可乐的瓶子,甚至于变态到“打碎之后,也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是可口可乐的瓶子”,这种功夫,如何让可口可乐不强大?
这种粉碎,又引导出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理论:粉碎理论。你的广告图像可以粉碎,你的颜色可以粉碎,甚至于你的名字可以粉碎,比如麦当劳的“麦系列”,让你看到“MC”就想到了麦当劳,这就是成功的品牌。但做到这个真不容易,至少微软都没有做到。但你一旦做到了,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成功问题,而是一个霸主与否的问题。可惜的是,这本书没有推出修订版,若是能从感官的角度分析一下诺基亚的倒台,可能就更精彩了,在这本书里,你还是只看到了诺基亚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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