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过誉,但有所感,有所得_新媒体营销圣经(全彩)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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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描c 新媒体营销圣经(全彩)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6-09-06 17:09:57

“圣经”过誉,但有所感,有所得

《新媒体营销圣经》这本书是实打实的“新书”,2016年6月刚出版。买下前,我特意去豆瓣看了评分,8.3算高的,于是买下。后来才发现,评分基数太小,到目前为止也只有38个人。为什么说这些?因为我觉得书名称“新媒体营销圣经”实在过了。
全书强调了“好的故事,无非是好的创意+好的视觉、文本内容品质+简单明了的信息量对上适合的人群,‘微故事+新媒体管理=有效的新媒体营销’。”通俗的说就是,在什么平台说什么样的话。这样看来书里用大部分外国新媒体网站做佐证就显得尴尬。在中国出版,不同平台、不同环境、不同国情,说能通用多少有些牵强。但是书中确实对我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几个观点,分享如下:

——社交营销是大势所趋
书中说“现代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想和社会产生联结,所以营销人员和公司领导人应该跟上潮流,在思考策略时,无时无刻不融入新媒体社交元素,即使使用传统纸媒营销也一样。”匹配国内的营销环境发展,确实如此,从最初的传统媒体营销变为数字营销,最后到现在的社交营销。流量被细分,距离在拉进,社会更加尊重小众群体,任何人都能发声。而发声的渠道,正是目前依托的社交红利,并且维度越来越丰富(文字→图片→声音→肢体)
不过仍有部分人只追求趋势,看见直播热络,就一头扎进平台,色情、暴力、迎合人性的弱点,但是忘了社交营销,本质必须是社交,然后才是营销。

——营销场景:我不是为了购物才来微博的
书中原话是这样“很多时候,营销人员会忽略营销情境,因为他们出现在新媒体上的目的是营销,却忘记了消费者不是为了购物才上新媒体网站的。”让我如梦初醒,我们所说的“站在用户的角度思考”,并不是思考如何让用户的体验更好,而是“站在用户的角度思考怎么卖我们的产品”,最终落脚点,还是在我们,在兜售。
不同的平台就有不同的营销场景,你在娱乐平台玩儿煽情,在严肃平台搞二次元,可能出其不意,但大多是必自毙。归根结底,还得明白不同平台的属性和玩儿法,用新媒体造势,创造一个让用户可以联想到消费的环境。比如用户临睡前逛微博,打算看看笑话放松身心,然后看了一篇吃鲱鱼罐头被熏成傻逼的搞笑视频。突然好奇心就上来了,这时候你视频贴一个购买链接,或者补一篇“全球十大诡异事物”的猎奇文章搭个顺风车,怎么也能成几单吧?
所以想要顺利销售的第一步是先满足用户的原始需求,毕竟用户不是为了购物才来的。

——猎奇、搞笑、情感加持
书中说“现在的营销人员在做营销时,不需要再打断消费者的娱乐生活,并且应该尽力不干扰他们。”那么怎样不干扰呢?人家是来消遣的,我们却是卖东西的,任何不属于消遣的内容都是打扰。所以,我们要把想买的东西放在新媒体广告的第二顺位,以用户的喜好作为加持,使产品和用户的需要点产生联结。这方面,国内无疑是@杜蕾斯玩儿的最溜。
加持的手段越来越多元化,最开始清一色软文,现在图片视频也迅速跟上。如何在内容篇幅越来越少的环境中突出主题?需要新媒体人有卓越的内容组合能力。

——引诱,引诱,引诱
原书的全名为《新媒体营销圣经:引诱,引诱,引诱,出击!》,但是我觉得把副标题变成“引诱,引诱,引诱”会更有意思。
“还有不少营销人员不信任新媒体,他们使用新媒体纯粹是因为品牌要受到关注,非这么做不可。而我只是给予新媒体营销平台应有的尊重。”很多企业确实像原书这句话所说,看不起新媒体,如果做也是非做不可,给新媒体人分拨的资源少得可怜,还配以“我不插手,放手去做”的豪言壮语。这让我想到了罗胖在2015《时间的朋友》上的演讲“看不见、看不起、看不懂、来不及”。
前一段时间给插座学院投稿,认识了编辑一番,一番在自我介绍中说“我是一番,至少会用3年的时间,扎根新媒体领域。”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能有这样的决心,真是了不起。如“引诱,引诱,引诱”所写,翻译过来无非是“坚持,坚持,坚持”,为什么没有写出击,是因为,当你真正足够扎实,不必出击,用户也排队来了。
可这道理人人都懂,沉下心三个字何其难?大多数人之所以无法成功,在于他们只看见成功者最后的临门一脚,而忽视了别人的长期思考。
坚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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