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读了这本书,使我对广告不是那么的忠实,虽然我还是一样相信广告的力量。但里斯的偏激之言将我蛊惑得半信半疑。
用什么赚钱?
南美洲是咖啡的产地,但贫穷;北美洲是咖啡品牌的拥有地,大发横财。现在社会不是用产品赚钱,是品牌。
耐克在东南亚的生产企业使地方富裕了吗?生产者只掌控产品,美国的总部却掌握着品牌。所以东南亚地区没有得到最大的受益。
广告是为了什么?
做广告是为了销售,否则我们不做广告,奥格威的话是“广告目的”的最好阐释。
里斯说:广告的作用不是打造一个品牌,而是保卫一个由其他方式塑造起来的品牌。“其他方式”就是指公关。
马歇尔·麦克卢汉说“广告是20世纪最杰出的艺术形式。”他是一位先知。因为广告在21世纪已变成了一门艺术。
“创意”这个词根本不应该用于广告业。创意冠冕堂皇地解释是“智慧”,平实一点的翻译是“小聪明”。没有创意那就意味着平庸、笨拙。所以“旧的,类似的”东西虽然有时比“新的,不同的”东西更管用。但没人用,因为那不符合创意的“真谛”。
看看我们的周围
广告主认为广告有效吗?是的,是有效!只要你付出足够的钱。
作广告就像买票去目的地,你必须买全程票才能到达,少一个子儿也可能到达不了你的目的地,因为你不知道中间路程多远,也不知道你的“广告大船”是否走对了航向。
《公关第一,广告第二》这本书中列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表现作者的智慧,但都似曾相识。因为作者还著有《定位》,《22条商规》等。
大量的篇幅告诉读者:重视公关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