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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公关第一 广告第二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08-12-14 18:12:30

疯狂的广告人,请为你的头脑降降温!(代书评)

疯狂的广告人,请为你的头脑降降温!

CALM DOWN,AD MEN

v 广告死了,公共关系永生。——参见P.2

v 广告:使伟大品牌成为伟大品牌的方式,除了广告代理机构的品牌之外。

     —— 里斯的绝妙反讽 参见P.98

v 广告不是品牌塑造,那是公共关系的角色和任务。广告是品牌维护。

     ——参见P.199

  

学校图书馆很早就有了阿尔·里斯与劳拉·里斯合著的《公关第一,广告第二》(The fall of advertising & the rise of PR)这本书。但是惭愧的是,我今年暑假才抽空看了这本书。

 

说点题外话,这本书翻译得比较成功,至少我能从中体会到一些西方人特有的写作思路和行文口吻。但是,我不太赞同书的标题译为“公关第一,广告第二”结论性表达,我觉得还是用直译“广告的衰落与公关的兴起”更能表达一个变化的过程。或许这只是书商的一个噱头,抑或是译者和出版编辑博弈的结果。

 

里斯父女在书中极尽贬损斥责之能事,将广告批驳的体无完肤。本身作为一名公关行业的人,对公关却赞赏有加,这不的不让人怀疑其客观性。嘉利公关顾问公司执行总裁李辂在专文《为公关时代揭幕》中提到:“虽然我们能够理解作者矫枉过正的苦心,但其中某些颇具争议性的观点(例如:广告死亡,公关永存)我们却不能完全认同。将广告与公关绝对对立的看待是有失偏颇的。“里斯在书的最后部分写到:“这本书是我们为‘赶走狗(指广告)’所做的努力。”[1]似乎更是对广告毫不留情厌恶至极。

 

广告走向衰落了么?

 

其实,要说广告的衰落特别是美国广告的衰落,其实早在工业时期就已经开始有这样的言论。在总结美国经济大萧条的经济情况后,美国历史学家拉菲·豪威尔这样说道:“由于整个经营环境的缘故,广告业面对艰巨的经营困难,遭到了公众的耻笑和改革派的强烈攻击,经历了间行间激烈的竞争和工业迅速变化的困扰,置身于苛刻的法律威胁之中。广告业在许多方面都不利不做调整。无论是在消费大众的眼中,还是在使用广告主的观念中,广告都显得大大地衰落了。”[2]

 

我比较认同这样一种观点,广告可能会有兴衰交替的变化而不太可能有死亡的威胁。一种事物的死亡必然有其违背规律的内在或者失去其生存的土壤。一种事物被另一种事物取代,前者必然有可以完全被后者取代的必要和可能。总览广告和公关,两者并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存在交集关系。其实,这一点无需我过多论证,作者自己不也认为公关的作用是塑造品牌而广告能维护品牌吗?!

 

至于,广告是不是走向衰落了,也要视情况而定。东边日出西边雨,在美国是一种情况,在中国可能又是另一种情况。我不同意把衰落作为以点概面的定论。前面也提到过,美国广告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就面临衰落的危险。如今这种论调卷土重来,无非是广告环境的恶化造成了行业生态失衡罢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广告信用环境的恶化,正如里斯所言:“广告是不可信的,公共关系是可信的。”

 

创意是万能的么?

 

从来都不缺乏痴迷创意的广告人,他们为创意生为创意死,并且认为创意是挽救一个企业树立一个品牌的不二法宝。里斯对抱此种想法的广告人迎头痛击。他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许多广告作品获奖却无助于品牌颓势的案例。他引用了一段话来说明这个问题,“广告行业正在走下坡路,”戴维·奥格尔维说道:“它正在被那些创造它的人拉到,那些人不知道怎么卖东西,他们在他们的一生中根本没有卖过任何东西……他们看不起销售,他们的使命就是炫耀他们的聪明以及说服他们的客户给他们钱来展示他们的创意和天分。”[3]

 

历史上也不乏怀疑甚至否定创意作用的广告人,比如提出USP理论的著名广告人罗塞·瑞夫斯就明确反对那些一味追求“创意“的广告,甚至半开玩笑半威胁地对自己的新员工说:”如果你们有谁获得了创意奖,那我就解雇他。“[4]

 

对于创意的作用,我是这样看待的。很多广告人做创意仅仅是为了让广告作品变得与众不同,而没有更进一步为产品销售和品牌提升创造可能。因为创意和品牌本来是不相干的东西,只有当你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创在巨大的为例。创意可以只追求新奇特,但是品牌却是追求对于消费者心智资源的拥有。对于那种头脑发热就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创意的疯子来说,其结果往好里说是能获奖,往坏里说就是毁掉一个品牌。

 

公关是品牌的救世主么?

 

至少里斯是这么认为的。品牌唯有经由公关而塑造,除此别无他途。里斯对公关的认识,大致是指与新闻媒介的良好关系。一种商品需要有一个很好的可作为公关宣传的谈论点,这是其成为品牌的潜力所在。让媒体大量的正面报道你的商品,你将会成为一个知名的品牌。当然,我觉得现在流行的所谓口碑营销也应该涵盖到公关的范畴之内。

 

里斯在书中的描述突出了公关的优点,遮蔽了公关的不足。似乎压倒性的中心论据不得不让人同意公关具有建立品牌的强大力量。书中有一个经典的寓言阐释了广告与公关之间的关系,说的是伊索寓言里风和太阳的故事。故事大致是这样的:风和太阳曾争吵过两者谁更强。他们决定比试谁能将路上的一名旅行者的大衣脱下。结果是风刮的越猛,旅行者的衣服裹得越紧,而太阳用他的温暖使旅行者脱下了大衣。太阳赢了。里斯认为广告是风,公共关系是太阳。

 

确实,在一个信息过度传播和广告普遍夸大的年代,非直接功利性和他方的宣传对于一个品牌的塑造是有巨大作用力的。而广告人也到了该思考一下广告到底该定位自己的未来的时候了。

 

当然,公关塑造品牌的过程是缓慢的,需要你足够的耐心。

 

[1] 〔美〕阿尔·里斯,劳拉·里斯:《公关第一,广告第二》,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70页。

[2] Hower,The History of An Advertising Agency,Cambridge,Mass:Havard University Press,P.152.

[3] 〔美〕阿尔·里斯,劳拉·里斯:《公关第一,广告第二》,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84页。

[4] 参考Daniel Pope:Making Sense of Advertis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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