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怪兽
对
互联网商规11条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06-04-17 01:04:12
似乎我觉得正确的和不正确的一半一半
有的东西我觉得作者有点太绝对,比如说作者在书中说,网站的域名千万不能是通用名而必须是特殊名,否则肯定会在互联网发展中被淘汰掉,我觉得这个事情值得商榷,比如当大家都在用特殊名的时候你用通用名本身就是一种特殊。
不过其中几章还是比较有用的,可以借鉴一下作者的思路,不过没必要完全按照作者的思路建立自己的互联网事业。
作者的写作手法本身就暴露出来作者是一个很绝对的人,辩证的思维方式比较少。
用我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来说就是形而上学,呵呵。
开个玩笑,不过确实没必要完全按照作者说的做。看看了解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