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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 淘宝网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08-04-23 14:04:20

淘宝B2C:不得不为

上市:瞬间辉煌的背后
的确香港证券市场这个所谓的理性而且成熟的资本市场在那一刻也为阿里巴巴而疯狂了,市盈率90多倍,中国互联网市值第一,远超那些Nasdaq的旧贵族们,世界互联网公司IPO第二仅次于Google,在那个中国股市狂奔突进的时代似乎创造一些世界第几的记录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再加之马云的低持股所引发的赞叹,阿里巴巴神一般的地位就这样被塑造了。
然而在上市短暂的喧嚣过后人们逐渐发现阿里巴巴虽然因为其创始人马云的天才与百年一遇而拥有了众多不可复制的优势与完全不同于中国公司的气质与文化。但是比起Google乍舌的盈利能力阿里巴巴似乎逊色太多,淘宝在烧钱、Yahoo中国盈利遥遥无期、唯独阿里巴巴的业务是盈利的,但是中国外贸已是众矢之地要想爆发性的增长谈何容易,阿里软件和支付宝可能会是亮点,但以其目前规模尚不足引起过多关注。从公司上市那天起就注定要被增长的压力吞噬,股东们的美好愿望足以把一个好公司推向深渊。阿里巴巴市值已经从顶峰回落一半了,如果不祭出一些亮点那股票再往下就是股东们万万不能答应的了。
阿里巴巴的选择似乎也相当简单,将淘宝迅速盈利然后采用中国企业应付资本市场的杀手锏:资产注入。因为当时资本市场给出的高溢价也包括了阿里巴巴后面的淘宝、Yahoo中国与支付宝的未来。而淘宝盈利的关键在于利用其平台向有实力而又愿意在淘宝获得更好待遇的厂家收费,大规模招商的B2C模式是不二选择。

摆脱两股势力
淘宝虽然很好很强大,每天晚上都有2000万人在这个平台上或声嘶力竭的叫卖或悠哉游哉的购物,但是却始终摆脱不了2股势力对其的制肘。
其一,百度带来的巨大流量。众所周知,淘宝已经成为大多数网络商品购买的最终指向,而百度在中国更多的被当作网络的入口与导航。在百度上搜索商品的人最终被带到了淘宝去消费,试想如果哪一天百度开了个商城把所有搜索结果指向百度商城结果会如何呢?百度已经进入IM而和腾讯干上了,李彦宏也不在乎与两家互联网巨头双线作战。其实当时马云一定希望Yahoo中国能在搜索领域闯出一片天地来和百度分庭抗礼,但是事实摆在眼前,Yahoo中国已是被边缘化的一个网站,连美国Yahoo都已自身难保。
淘宝B2C,将会是以有实力的厂商联盟构建的一个平台,越来越多厂商依附在淘宝B2C上开店支付了高昂的成本必然希望在网购这条路上闯出一片天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百度上买广告、买关键词、做SEO,而产生的巨大广告费用不但使淘宝的推广成本能大大下降而且百度就很难对这样一个无比重要的广告用户联盟动手了。就像Ebay有足够大的广告购买实力让Google改变自己去搞个购物网站的想法一样。
        其二,淘宝最忌惮的要算其庞大的开店群体了,真是数以百万千万计的“蚂蚁雄兵”开的各式商店、卖的各式商品,打造了淘宝这座宝塔。但是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些开店群体最终成为淘宝的难言之痛,这些人把免费当作是理所当然,是我们缔造了淘宝,难道淘宝还要向我们收费?他们的理由也确实相当充分,而他们确实也是淘宝的根基。所以淘宝在试图向他们收取部分费用后,他们形成了坚实的抵制群体迫使淘宝打消了这个计划。而B2C就以明正言顺的方式切入了收费领域,当然这些商家进入淘宝体系肯定对原来C2C领域的商家有所冲击,但是这时你就很再去责怪淘宝了,而他们对淘宝的影响力也会逐渐变小。淘宝战略路线已经异常清晰,C2C积累人气打造平台—B2C扩大赢利利用平台。

平台还是平台
微软缔造了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平台,并且其利用平台的赢利模式也相当简单就是收费购买微软的windows软件。但后微软时代通过简单的购买来盈利已经几乎不可能,这时候Google出现了,在没有AdSense的时候Google就是一个很好的搜索平台但是商业价值没有,而恰恰是这种关键字广告,现在看来理所应当的商业模式确缔造了一个千亿市值的伟大公司,我们时代的商业地标。可见一种赢利模式如果与一个完美的平台结合将会产生什么!淘宝无疑已经是一个完美的平台但是赢利模式的选择就是至关重要的抉择了,B2C会不会成为好的赢利模式一切都还未定。拥有一个平台与驾驭一个平台完全是两回事!

最近看到网络视频领域Youtube和新生代的Hulu、Joost之争,Youtube完全是用户自发上传视频类似于淘宝的C2C业务。这样的模式可以保证最大的人气、和最多元最丰富的产品选择,但是质量无从保证,难以避免盗版现象的泛滥。这样的风险其实非常明显,现在的灰色地带以后必然要有法规来制约,Youtube已经背上了太多的起诉,而对于淘宝在上面买水货或盗版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税收黑洞亦会是不小的问题,国家不会不管只是时间问题。
而Hulu与Joost则是依附在大媒体集团下面的视频网站,直接将媒体集团产生的海量片库合法的搬上互联网,俗称电视回锅肉。这样就类似于淘宝的B2C业务,由正规厂商主导产品的供应源,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劣质品与盗版的泛滥。但对于淘宝来说B2C就是将淘宝的品牌直接推向了消费者,如果产品出现大面积的售后问题淘宝难辞其咎。
淘宝B2C现在看来是必然的方向,但究竟能走多远拭目以待。

本人对于阿里巴巴的所有观点皆为主观做出没有任何实地考察经验,且以马云之天才断不会像我们想象如此简单,发此文仅表个人看法与简单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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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淘宝B2C:不得不为”的回应

老袁淘宝特卖 2014-10-31 17: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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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na 2009-01-13 16:19:25

这本书其实很早就挺想看的

我非衣 2008-05-18 19:29:36

呵呵,我喜欢这篇评论
但说些题外话:在中国视频还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手机视频在城管、在地震都起到了不少作用
同理,如果创意产业能在中国发展起来,淘宝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平台
当然,这东西怎么说呢,谁又能知道淘宝熬不熬得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