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说自己一开始在澳洲送批萨,跳槽一年之后就开着宝马回去向老同事炫耀,“他们全都目瞪口呆”。 也许是出于虚荣,为了炫耀,也有可能是商业宣传。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的那位“凤姐”——一个马戏团小丑。
他是一个人。而于我,他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写自传,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