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GOOGLE。
喜欢GOOGLE的原因,不单纯是他们为用户提供了诸多网上的乐趣,我更喜欢他们的行为方式。他们提供给用户的东西,端在你面前的东西,都出乎意料的简单。除了使用搜索引擎,GOOGLE推出的其他软件服务几乎我都在使用。无限量的GMAIL,令人瞠目的GOOGLEEARTH,强大的桌面搜索系统和PICASA照片管理软件。我注册的两个国际域名的首页,即使对技术一窍不通,也能用PAGE CREATOR轻松搞定。
我始终关注着GOOGLE实验室的变化,一有新的实验我都迫不及待的演练一番。尽管最近半年我觉得他们实验室的汉化工作进展实在太慢了,百度、搜狗真的象高烧的疯狗奋起直追。
好在我还是GOOGLE文化的崇拜者,足以忍耐他们在中国缓慢的脚步。
崇拜GOOGLE,是因为,他们可以有那么好的工作餐,有如此自由的办公室,当然这都是表象,最重要的,是他们行为中呈现的价值观。几乎每一种传统性的商业模式,都让他们用智慧走出另一条成功的道路。比如之前,搜索只是一个简单的动词,而凭籍GOOGLE对搜索的“专注”,搜索已经成为生活的重要方式。即便如广告收费的模式,也是建立在搜索的技术之上,而非传统广告的强迫,只给你需要的广告。甚至,用速度观颠覆掉粘性作为衡量网络商业价值的规则。总之,一切用户的需要,都用智力解决。
而正是因为一个企业这样的价值观,决定了GOOGLE这样的公司,对技术创造的绝对崇尚,不再象传统的企业,一旦占据某种领导位置,就开始转变成为事务性的机关,前人栽树,后人败家。
GOOGLE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公司之一,所以试图发现GOOGLE成功原因的书都不妨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