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不知道为什么要翻译为博弈?或者,在欧洲的仓颉看来,博弈也只不过是一场just so so的游戏?游戏的尽头,亦不过是曲终人散?那样的话,他的心境不免有几分红楼梦中好了歌的味道吧。放肆的抄一遍好了歌解: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蓑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不过,我最欣赏的还是西人的直接了当。The Great Game,说的是华尔街的治乱之史,以及各个时期的英雄乱势。平心而论,这本书并非那么尽善尽美,很多地方都写得有些突兀。相比之下,远不如Glory and Dream那么摇曳多姿。如作者所说,他只是研究经济史(应该隶属史学的范畴),并非经济和金融的行家里手。
因此,在我看来,本书只是事件的积累,材料的来源不免有限,而作者所做最多的不过是剪切熨贴之功,缺乏纵横捭阖的驾驭功力,也没有很多洞见,因此远非完美之作。不过,单凭华尔街这三个字的金字招牌,已经可以把俺砸晕了。
华尔街是个什么地方?英文名叫Wall Street,也就是墙街。纽约本是荷兰人的殖民地,原名叫新阿姆斯特丹,墙街所在之处则是荷兰人建立的一条坚固的篱笆,用来防御英国人陆路的进攻。没想到英国人绕道用炮舰来攻打新阿姆斯特丹,全城的大部都笼罩在炮火的射程之下。城中的荷兰人是出了名的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店铺商基不受炮火摧残,竟逼迫总督率众投降(实际上,在英军来袭之前,总督已策划集资,没想到这些富得流油的原住民都不拔一毛,要不,整个防御工事也不只是钉几个木桩这么简单)。无奈之下,总督请降。于是,新阿姆斯特丹改名易帜。
后来,新约克不断发展,木桩全被拆除,墙街逐渐名副其实,经过数百年造化作弄,竟成为北美乃至世界第一大资本集中地。Wall Street,这里是冒险者的天堂,是北欧海盗的乐园。在墙街,即便你初来乍到不免一文不名,但诚所谓“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你就能飞黄腾达,名车美女,呼风唤雨,再过短短几个月,你又会穷的一无所有,住最便宜的旅馆,睡觉时得把鞋子枕在脑袋下,要不你醒来时肯定找不到它。
Wall Street,戈登先生说,这里有沽名钓誉之辈,有无数老千巨盗,有几乎所有能被收买的贪污腐败的官员。重要的是,为达目的很多人都不择任何手段。马克思说:有了100%的利润,商人连上帝都可以出卖。不过,他们有一条原则:Business is business。这也是Wall Street得以存在的基础。
有点感叹,黄易实在不应该写什么劳什子的边荒传说,弄得燕飞还要到来世去寻找最终的幸福。建议黄老邪写写墙街,这里分明就是现世的天堂,北美的边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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