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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出轨一次是道德的”。江南春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说出了这句貌似轻佻的话语。很显然,江南春的“出轨”无关风月。
这位以独特的商业模式起家的年轻浙商,他所谓的“出轨”就是每个人都要有颠覆性、反逻辑性的观点,甚至于在江南春的办公室里还高悬着两个大字“变态”,让员工改变常态的思维方式。因为他始终认为,最保守的信条不见得安全,反而可能是最危险的。
“变态”的江南春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他做着很不一样的广告生意,30多岁就拥有一家市值近80亿美元的上市公司,经常一天在两三个城市间奔波,靠洗脚按摩来打发少得可怜的睡眠以外的休闲时间……江南春和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分众)的故事,已经为人们所熟悉,却又难以复制——这是那张“黄色”报纸对 江南春 先生的描述和评价。
搞笑的是,《出轨》一书的作者之一、杭州MING JI刘华,其笔名居然叫费常泰。传媒江湖演绎说,这个诨号的来历为:费常泰=非常态=变态。
另一个著名的段子发生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边。一位江湖号称双枪王的YAO姓男士出差至此,酒酣耳热之际决定上网泡MM,后来真的找了一个来……后来对方说道,大家都是出来混的,大哥好歹给点路费吧。YAO姓男士说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上海滩著名作家费常泰——有好事者将这段混杂着各种同期声的对话记录在了手机上面,并以此为要挟宰了费常泰一吨饭。那个饭局上,上海滩著名基金操盘手黑天使、玩弄后视镜里的未来的阿根廷蚂蚁等人,共同见证了这段录音。而作家本人则悲愤呵斥: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所幸,我们所看到的这本《出轨》,没有任何男女关系方面的内容。这就够了!
我想说的是,虽然我们将这本书取名为《出轨》,但我们更多的是对娃哈哈20年成长史的追溯与梳理,我们没有也不可能对宗庆后先生或者达能范易谋先生作任何道德评判。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出轨”这个词的语境来自于“中国式离婚”,而后者则是2007年7月8日宗先生在参加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时对达•娃合资纠纷事件的主动评价。
宗庆后的原话是,“他找第三者以后,你也找第三者,他认为你的第三者更漂亮,所以他就要拿走,你说这是什么行为?他还指责你,你是什么感受?”——说句题外话,在男女关系上的出轨者,他们往往有许多理由,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喜欢用悲剧来验证崇高。
在当下这个体制转轨的时代,各类越轨(出轨)现象层出不穷,而许多商业事件的复杂性甚至很难由一部或者几部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社会道德的力量是极其有限的。难怪宗庆后先生公开声称,以前他对达能讲情、理、法,现在则要讲法、理、情。
围绕娃哈哈这个企业的20年发展史,我认为其中涉及它社会身份变化的有两件事,第一就是1996年与达能的合资,第二就是1996年前后至2000年方才完成的MBO。合资事件本身中规中矩,并无越轨嫌疑。但合资的目的是什么?这值得推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宗 先生都曾公开高调评价合资事件的意义(详细内容,读者可参见本书),但我们形而下而言,合资本身未必不是宗先生化公为私的一个合法步骤。
当然,因为娃哈哈后来的整个改制程序合法,我们也不想主观推断、评判宗先生的行为动机。从1990年代至2002年前后,类似的国企改制现象比比皆是,国企创业者由保姆变主人的现象并不鲜见,是非曲直目前尚无定论。著名作家吴晓波先生在财经畅销书《激荡三十年》中有过系统描述和深刻评论,他指出国企改制是一个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改革任务,其中充满隐秘和隐喻。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这本书。
说到合法性问题,自然还有宗先生和达能争论不休的若干问题。比如商标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一些合同条款的规范(竞业禁止等),以及宗先生与达能签订40亿出售非合资企业净资产的“协议”是否合法,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我们都在《出轨》一书中进行了真实、完整、全面、客观的还原呈现。
现在,再让我们关照一下达能及公众所指责宗庆后先生违反契约原则、背信弃义这个话题。我首先阐明一下个人立场:我不认同这种观点,我也不认同关于达能是一家虚伪、冷漠、嗜血的商业机器的评价。当然,我也不认同经销商“什么全球500强,达能你就是个屁”的市井言论。
在《出轨》一书中,我们竭尽所能的调查、挖掘出了一些非常新鲜的事件案例。比如,在早期娃哈哈、乐百氏竞争时代,宗庆后有哪些“高招”?在达能吞并乐百氏的过程中以及整合乐百氏之初,宗庆后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又比如,在离婚纠纷过程中,宗庆后和达能双方分别有那些“小九九”?
通过这些细节的披露,读者可以看到一个相对丰满、完整的人物形象,也可以了解一家本土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的艰难曲折。
有人在报纸上开专栏教育市民称,“出轨虽然各有精彩,但不出轨带来的那种平和喜悦与自由,却是再精彩的出轨也换不来的幸福”。
这种说法貌似有理,也或许没道理。期待读者诸君翻阅《出轨》,并从中读到值得玩味的文字。
谢谢大家!
作者之一:刘华
20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