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念影响至深,听起来完全的正确,这个观念就是“无法执行的创意不是好创意”。
所谓创意就是创造想法,执行是执行的事,这个世界有创意的天才,也有执行的能人,大家彼此协作,各有分工。但是因为“可执行的创意”要求,大大的束缚了人们的想象力,导致创意放不开翅膀。如果起点平庸,执行得再成功,还是一件平庸的事。当然马上就会有人反驳,创意再好,不可执行,有个屁用。
热播中的《赢在中国》第二赛季比第一赛季更成熟,成熟的指针是几乎进入后期的参赛者全都已经在实战,都已经在经营着各自的公司,参赛者的年龄也越来越大,各个都熟透了的踌躇满志的样子,看不到想象力的可能。作为一个节目要比出输赢,简单的评判原则是应该的,比如贯穿始终的所谓好的商业模式的逻辑结构一定是:你的东西向谁收钱,能不能收得上钱。
我相信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做个生意不大成问题,但显然是“赢在当下”的意思,距离参赛者高呼的““赢在中国,赢在未来”所赋予的含义还差得很远。
如果创意一定是能够执行的,没有风险,为什么要叫风险投资呢?假如这样的比赛是在1980年,特纳用创办CNN的构想来参赛,一个频道全天24小时只播新闻,肯定会被担忧得体无完肤。CNN直到1991年报道海湾战争才取得频道模式的绝对性胜利,这才有后来的凤凰新闻,CCTV的新闻,不过这都是20年后的事了。
如果赢得太急,就对未来没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