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这本书的唯一原因是这本书是畅销书,重印了多次。刚买来的时候,我翻阅了一些感兴趣的章节;这次是因为自己要清库存,所以终于把这本书看完。这本书的确有很多观点和其他的书不一样,我也大有收获。
林肯说过:你可以在所有的时间里欺骗一部分人,也可以再一段时间内欺骗所有的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所有的人。想要完成一个阴谋非常困难,而且就算做成了也有很大的曝光风险。
这段话,我非常赞同。不要老是提什么阴谋论,每件事情的发生、发展都有不可控的因素出现,没有人可以从开始到结束完全掌控一件事情。现在是网络社会,事情的发生、发展太快了,你有时候根本来不及反应。
真正能左右成绩的品质只有一个:自控。
自控能力甚至是比智商和入学成绩更好的指标。
自控能力强的人不仅工作干得好,而且更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更能从别人的角度思考,更不容易出现偏执和抑郁之类的心理问题。
作者关于一万小时的论断我更加赞同。
强调练习的同时绝对不能否定天赋的重要性。对体育和音乐之类的项目来说,没有天赋可能再怎么练也没用。
对音乐来说天赋比练习时间重要得多。一对基因相同的同卵双胞胎的练习时间相差两万多个小时,但是他们的音乐水平居然是一样的。也许一个人最后的成就,不是练习加天赋,而是练习乘以天赋,一项是零最后结果都是零。
这段话我认可。比如我是歌手中金志文是个优秀的制作人。但是,他的声音实在是不讨喜。虽然很多人都说他唱歌技巧很好。引用耳帝的话:金志文《往事只能回味》,面面俱到的表演,至少瞄准了三个年龄层,但一张口就败了,他并没有败在唱功上,他的技巧是高级的,他败在音色的“相貌”上,特别是在场还有几个华语乐坛巅峰时代“音色为王”的唱片歌手,选秀时代的声音与唱片时代的声音放一起还轮不到比唱功,那是蒹葭倚玉树,我为他可惜。
心理学家把人的知识和技能分成层层嵌套的三个圆形区域:最内一层是“舒适区”,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的各种技能;最外一层是“恐慌区”,是我们暂时无法学会的技能,两者中间则是“学习区”。
在舒适区做事,叫生活;在学习区做事,才叫练习。脱离舒适区,需要强大的意志力,甚至是一种修炼。
上面的两段话,我是第一次听说。但是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你已经熟练掌握的知识用起来的确毫不费劲,但是你不会的东西,你要重新开始学习就很累了。所以很多人不喜欢跳槽、不喜欢换地方也是这个原因。
学习时间长不等于用功。成绩好的学生必须在一个不受打扰的环境中单独学习。
刻意练习不好玩。它要求练习者调动大量的身体和精神资源,全力投入。如果你觉得你在享受练习的过程,那你就不是刻意练习。
练习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关键是你“刻意练习”。
如果你想学点知识,最好的办法是找本书。
如果你想出类拔萃,那么你要参与的这场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个零和博弈——你想赢就意味着有人要输,你拿到这个位置就意味着有人拿不到这个位置。像这种博弈对社会有没有好处对你来说不重要,你关心的是怎么做对自己有好处,这个博弈没有双赢。
真正能决定一个学生进步幅度的不是智商,而是内在动力和学习方法。
先天因素远远大于后天因素。
如何一种能够测量的心理特征,包括智商、兴趣爱好、性格、体育、幽默感、甚至爱不爱打手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天生的。后天环境对智力和性格的影响非常有限。先天因素是主要的,后天因素是次要的。
一个人爱好什么,喜欢干什么,能死心塌地在什么方向上刻意练习,基本上是天生的。
自然选择给了每个人不同的基因,而人可以出去寻找自己的基因所喜欢的环境。基因决定喜好,喜好决定我们追求什么。
寻找适合自己兴趣的环境,把自己的基因发扬光大——这难道不是进化论告诉我们的人生意义吗?
我有点认同作者的观点。我从自己的实际发生说起。我家里没有人喜欢看书,我并不知道当地有图书馆,我甚至也不知道去图书馆可以免费借书看。但是我知道新华书店,读小学时每当放假我就去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看书,每次看书忘了时间回家,我妈就跑到书店找人,一找一个准。想当年还是读小学的时候的事情,周末唯一做的事情就是骑个自行车去新华书店。没有想到隔了这么多年,我重新开始看书。
钱钟书不藏书,再好的书也是看完就顺手送人。但他读书几乎必做笔记,读书笔记永远保留,随时拿出来用。
真正的知识是分层的。你必须完全理解基础的一层,才能谈得上去看懂上面的一层。
理解知识需要笔记,使用知识也需要笔记。
写笔记,要把一本书融会贯通,要写下自己的感想,甚至要跟作者对话。我有三件事可以选择:读一本新书、写篇文章、写读书笔记。
把一本书买回来放在书架上,不等于拥有这本书、把PDF文件存入硬盘确保能够被搜索到,不等于拥有这个文件。只有你把它们全部拆开、撕碎,再重新组合成为你自己的东西,它们才真正属于你。
我们要做的就是“吃进”很多信息,然后生产笔记本。
一个真正有学问的人,他的“内力”之高,你上再多俗人也没用。
跑步和练武对人身体素质的提高都非常有限,读书却可以极大幅度地提升人的思想内力。这种内力是对世界的理解和见识。
读书的目的是获得见识以及学习高水平的思维方法。
即使不想当专栏作家,做一个有学问的人总是有用的。
作者发明的强力研读法。一本书应该被读两遍,而且只读两遍。而且最有效率的方法是读完一遍马上再读一遍。第一遍是正常通读,只要放松地欣赏作者的精思妙想和有趣故事即可。不要追求读得快,值得是不是停下来思考一下的书才是好书。
在读第二遍的同时写下读书笔记。然后这本书就可以束之高阁,甚至直接扔了。
读书时除实践外迅速积累见识的最好办法。著名的读书人读得快,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一般的书里,新东西已经非常有限了。
摘录了一些自己认为有用的语句,打字打出来印象更加深刻一点。观此书,和以前看过的书有不一样的地方,非常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