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脑子中对“证据”的理解,其实是太简单了。在看法制节目的时候,觉得基于“证据”和“法理”,所作出判断,最让人信服。但这本书告诉我,证据的“理性”,其实是也会被社会、被文化、被习惯、被猜疑所影响的。这些因素干扰之下的证据,即使也达成“让人信服”的结果,但最终这些“结论”却成了“历史悬案”。
生活中很多事情,一言蔽之,就是自己骗自己。我相信这些故事的当事人,其实太了解事实的真相了。只是当找到所谓的“证据”,就给自己穿了“新衣”。
法医学的争议案例,让我看到了,其实证据有时成了考验社会道德和人心的“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