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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进化?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12-22 19:12:32

牛逼闪闪的科普典范

《进化!进化?》是我2013年读的最吊最好玩的书,也是我心目科普读物的典范。

科普读物不是学术专著,他的任务是给一般的凡夫俗子扫盲,兼顾给孩子们开启科学的启蒙。所以我觉得吧,能写得出优秀科普读物的作者一定是一个可爱的全才,他既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专业的学术背景,又能放下科学家的身段用巧妙感性的语言把科学这事儿讲得清楚又好玩。

“讲得清楚又好玩”这事,《进化!进化?》做的真心不错。

先说说目标用户。以我为例,我对于生物学没啥认知,高中会考之后再没有接触过这个领域,认知只限于“常识”水平。相信这样的水平可以代表一大票凡夫俗子。

在读此书之前,我对“进化论”的全部理解如下:
1,达尔文观察了好几个岛的鸟而受到启发。
2,达尔文提出“人是灵长类动物进化的”。
3,达尔文提出了“优胜劣汰”“物竞天择”“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和“用进废退”的概念。
4,达尔文说,长颈鹿因为低处的树叶吃不到,只能吃高处的,所以慢慢进化,脖子就变长了。
5,男孔雀比女孔雀好看是因为他们要比美求偶,男人喜欢胸大的女生是因为这其实代表着“胸大=更加充足的奶水以滋养下一代”。
6,知道有斯宾塞这么一个人,写过一本《第一原理》,貌似很有政治倾向,Jack London有一阵信他。
7,知道有赫胥黎这么一个人,而且看过他孙子写的《美丽新世界》。
8,希特勒是打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旗号祸害世界的。

此外,对于“进化论”的疑惑也不少,只不过跟自己的生活半毛钱关系没有,所以没多想过。这些疑惑是:
1,达尔文说“猴变人”不会被教会烧死么?布鲁诺不就被烧死了么?
2,基督徒怎么既信仰上帝,又承认“猴变人”的?
3,为什么动物界臭美的都是雄性,而人类则相反?
4,另一个凡夫俗子看了某本书,说人类是外星人的孩子,觉得很扯,但在他这样那样的证据面前又无力还击?
5,“社会达尔文主义”总是在被各种提起,理性上觉得挺有道理的,但情感上又觉得太残忍难以接受。它是不是一门伪科学?
6,寒武纪大爆发看起来蛮玄的样子,到底有没有定论?

嘛~以上就是我对“进化论”的所有认知和疑惑。

读《进化!进化?》没读几页,我就发现在我非常浅显的“常识”范畴,居然存在着本质的错误。
比如:“长颈鹿因为低处的树叶吃不到,只能吃高处的,所以慢慢脖子就变长了。”压根不是达尔文提出的,相反,这正是与达尔文主义一直斗争了很久“拉马克主义”,他与“达尔文主义”从本质上就不是一回事。此外,“用进废退”也不是达尔文提出的,是拉马克提出的。

这种本质的认知错误,其实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而且相信很多人也有同样的错误,就好像好多人觉得“差强人意”是贬义词一样,没什么大不了。但一想到连“常识”都错的离谱,未免有点不服气。

错误的认知被纠正了是件高兴事儿,更高兴的很多疑惑变得渐渐清晰。
比如什么是性选择,为啥人类的女生要臭美,教会和科学的斗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和社会科学的不确定性的碰撞等等,但比起“寒武纪大爆发”这种硬生生的科学,“社会达尔文主义”其实离我们普通人更近。把自然界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拿到人类社会来讲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已被定论为伪科学的“优生学”和随之演化的“种族优越”所造成的结果大家也都看见了。但周围的小伙伴中还是有不少“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拥趸,如作者所说,“达尔文主义”本身是个不断变化,不断碰撞的理论,而不同的人也喜欢按其所需只取自己需要的理论来说事。屌丝一群,大家爱信啥信啥啦,不过真要哪天心血来潮辩论起来维护自己的立场,不妨取自己需要的那一段。

说了半天,是时候怒赞一下作者的文笔。
读生物学的本质和发展其实没多大意思,孟德尔种个豌豆种8年,读这玩意有什么用,真心不如看个小说图个爽,或者读点历史什么的,至少能显得有文化点。但作者就硬是把离我们时间久远、跟生活关系不大的各种学说和学科讲的畅快淋漓,一般人读了根本把持不住。

首先,整个书的逻辑性极强,按照时间线索每章介绍一对学说,而贯穿其中的始终是“碰撞”二字:神创论和“猴变人”的碰撞,“观察鸟的”和“切老鼠尾巴”的碰撞等等。当这些碰撞接踵而来,争执个你死我活的时候,作为看热闹的外行人也能看得大为过瘾。

另外,作者的文字功底非常了得,行文连贯流畅,叙述深入浅出,而幽默的调调简直帅惨了好么?
我摘抄一段达尔文关于性选择的纠结段落。

“伦敦动物园里一只孔雀张开美丽的大尾巴,昂头挺胸地在一个郁闷的长胡子老男人面前走来走去,无聊地炫耀着自己光鲜无比的羽毛。
 
老男人很生气。在他看来,孔雀这一套漂亮的行头实在是没有道理,如此鲜艳,异常夺目。虽然在文明人的眼里是一种美丽的象征,但在饥肠辘辘的丛林野兽们看来,孔雀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一盘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美味鸟肉而已。

肉也要打扮得这么好看,真是有毛病。
……
这个看着孔雀生气的老男人当然就是达尔文。他曾经亲口说过:我一看到雄孔雀华丽的大尾巴心里就烦!

动物的眼睛虽然结构复杂,但那东西有用,有用的东西当然有资格搞得复杂一点,可是孔雀的大尾巴不然。这玩意豪华、浮夸、鲜艳无比,再加上雄孔雀趾高气扬有恃无恐地在那里唯恐天下不乱地张扬着、炫耀着,而且这东西它不是衣服,不是披在身上保暖用的,它就只不过是一个无聊的尾巴!

至于么?

达尔文越看越生气!”

我摘抄的这一段没有一丁点上生物课的枯燥感,好吧,这一段也没提出什么真正的学说,但当这种轻松诙谐的气氛领着你,把你推倒真正的生物学范畴时,你就缴械了,爱上了,上瘾了。这才是牛逼闪闪的科普啊。

最后,再推荐一次本书,对生物,宗教,政治,社会学感点兴趣,或是认为“长颈鹿为了吃叶子所以脖子才变长”的小伙伴们都来看看此书吧,真的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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