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澈
对
网民的狂欢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0-05-19 22:05:45
卓越刚买的书《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今天花了一个下午看书,并做了笔记。
当web2.0这个概念越演越烈的时候,当众多年轻人都带着一个小创意去要求得到VC的风投的时候,当大家随心所欲想要在这个世界留下自己的一点足迹的时候,当大家已经习惯去下载音乐,电影,甚至资料的时候。当大家记得“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的时候。
你们在享受着互联网的便利,但是想过其他的人是否和你们一样,是否还带着一点盲目,带着一点无知,一点个人主义,一点自我的满足?
每一个人都带着寻找自由的心态,漫游在互联网上,每一个人都跟随着自己的好奇心接受发出信息,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是网络的主人,至少是自己博客的主人,每一个人都认为互联网能各取所需。
各取所需,这句话不错的。
所以维基百科可以变成一个公关的方式,所以SEO黑帽技术为广大谷歌教徒的提供了并不和谐的首页假象。所以,色情,暴力和赌博在网络上蔓延,所以你每天没有时间看很多家新闻却认定自己看的那一家必定是真实的。
而作者告诉我们,web2.0开放以来,所有的不真实都暴露了,鱼龙混杂。每天都有垃圾博客和误导他人的博客产生,所有人都可以匿名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的便是,网络的匿名性质早就了很多人内心在网络上的展开,最显然的就是阴暗面和不为人知的一面。同时,匿名性还保护了一些反动分子,匿名性也让更多的用户在事实面前看不清楚,比如视频网站上的搞笑视频究竟是广告公司所为,还是个人所为?
很显然,很多人都过于信赖这一切,带着娱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至上的原则,披着匿名的保护圈,在无边的网络上为自己的个人利益活动。
当大众传播成为一种有效的影响力,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在网络上,这种影响力更容易造就,也更容易被接受。因为匿名性可以利用黑客的后台程序进行。比如谷歌的佩吉等级算法,就不断地被挑战,但是,排第一的真的是群众的智慧选出来的吗?
不一定是这样,或者说几乎就那么几个可以被信赖。
这里就可以打个比方,我画了一幅画,但是A觉得不好,于是加了一笔,B又觉得差了一点,又加了一笔,如此推下去,在这个公共领域,我的画没有走向更完美,而是更丑陋。本来我的画在私人领域,对于我而言带有美感,但是一到了公开的场所,web2.0之下,我的作品完全就被破坏,而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加入其中,甚至因为推荐而造就了群众智慧的光芒。
我在百度知道的计算机方面混过一段时间,发现只要和系统有关,一律的回答是“重装系统”。只要和硬件有关,一律的回答是“检查驱动,要不就是重装系统”。重装系统成为了很多人的手段,似乎很有效,似乎很快捷。尤其是GHOST版本,六分钟。但是这真的是问问题的人想看到的吗?
比如我问我女朋友和我因为什么事吵架,我该怎么办?难道百分之80的群众告诉我,你要分手。于是我就真的分手吗?因为这是群众的智慧,说明分手对她好对我也好。如果这个百分之80是这样来的:5个人里面有4个人回答了,而且这四个人刚好失恋了,于是对女性抱有一种仇恨的态度,所以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明显带有个人感情色彩,那么这个百分之80我应该相信吗?
自从创造了所谓民主的形式“少数服从多数”这个理论方法之后,好像群众的智慧总是指引我们向前进。这有点像鹤立鸡群这个词语。又有点像是丑小鸭的故事。总之,愚昧的大多数决定了一切,体现了所有的民主之后,任何愚蠢的决定似乎都不再愚蠢,而是英明的,因为反对的只有你一个人,但是支持的有那么多人,对大家而言,这就是绝对真理。
所以互联网上年龄为35岁以下的人为主的群体中,出现什么智慧呢?聪明人不轻易发言,而一发言必然被更多的傻瓜言论说替代所淹没。尤其是现在中国的互联网,骂声一片,带着凑热闹的个人虚荣和个人价值的虚拟满足,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和完成一些不符合逻辑的举动,追求个人的快感和个人利益。
所以当这一切的个人利益交织起来之后,交友聊天成为了主要的娱乐。
说道娱乐,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娱乐至死》这本书。这本书与《网民的狂欢》的共同点在于都引用了两个观点:
1.赫胥黎的预言。
2.乔治·奥威尔的《1984》中的老大哥问题。
从印刷业到电视媒体,人们经历了从耳朵到眼睛的接受方式的转变,同时,自由主义的兴起,带给人们对于这个世界更多的要求,比如娱乐。当人们利用自己的感官不断去理解世界,发现感官时代到来,每天需要不断去刺激感官,才能达到自身的愉悦,于是娱乐业发展了。于是网络作为一个传媒的平台,为了满足大众传播的需要(因为网站还是以流量为基准),所以娱乐化不可避免,同时网络的自由性又肆无忌惮地给予色情行业,赌博行业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同时版权的纠纷也开始提上议程。数字化带来的革命就是,你可以轻易的复制编辑加工,同时你也可以轻易地传播,而且不带任何的费用。
在最后,作者提出了解决方法,无非是完善法律,实名制,家庭教育等等。我觉得有待思考。
毕竟当业余者成为互联网的主要群体,混淆视听的信息不断在发出,而互联网价值被不断地由业余者瓜分瓜分,使专家失去价值和报酬,缺乏鼓励机制。我建议,在每一个数据文件,公开文件前都必须被签名,签名不可更改,这样利用网络就可以直接查询这个签名的文件是否有权限使用,复制或者粘贴。同时,网络媒体必须区分权威媒体和业余媒体,实行不同的机制,让网民可以确定分类。最后,商业网站没有采访权,这一点必须保持不变。同时,广告业也需要调整,广告内容需要被整顿和监督。
总的说来,网络把关人必须明确化,和功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