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说,我很尊重许多人对于互联网的信仰和热情,但我也发现,很少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智力有限,人云亦云,分析不足,犯有许多表面化的错误。这本书的亮点在于,通过Google和Apple两种风格的比较,指出了一些流行的谬论。
1. 开放并非商业模式
许多企业的CEO和经理人在过度强调开放性中犯了错误。他们把技术和道德原则(开放性)发展为商业手段,在网上无偿出售产品。如今,这些公司惊讶的发现,顾客对于网上的许多产品根本不愿意支付1分钱。
2. 没人付费的开放不值得推崇
努力将互联网发展成为一个完全规范化的市场,这是不正确的想法。因为深度的开放性至今只带来了为数极少的利润。
3. 扯淡的众包(crowdsourcing)
一个在互联网中求生存的公司如果请求大众为它创造理念,编辑文本或者编纂电影脚本,那么它是不会成功的,成功只来自于商业模式下对自主产品的清晰定位,来源于对某种适用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独特设计的持续研发。
4. 简单到完美
什么样的产品才会成为竞争中的胜出者?答案是,那些简单到完美的产品。
5. 以产品为平台而不是造一个平台
所谓平台,就是把一个产品和相应软件结合成为某个艺术品的纽带,同时,对于所有市场参与者来说,它也是实用的销售市场。
6. 求质而非求早
做第一个并不重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拿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入场券。最重要的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商业模式提供数字化的产品服务。
7. 赋予灵魂的个性设计
设计不仅有助于激发灵感,还能推动创新进程,把企业发展推进到一个崭新的层面。科技隐藏于设计中,又可以切实的被感受到。
8. 激发情感
利用情感的共鸣来销售产品,一句话直达购买动机。
9. 应用而不是网站
通过为iphone/ipad设计的apps,苹果实现了思维方式的转变,改变了程序的基本应用方式,指出了一条走出互联网免费文化的道路。apps是一种互动型、人性化的交流方式,它会成为消费者长久伴侣并因此拥有不同于传统广告的价值。
10. 严格的控制app store出售的apps
一个apps投入市场,意味着apple认为它足够好,这样它才有资格成为app store的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