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看了部分文章,虽然文章写作年代久远,虽然看过的描写美国社会的文章不少,但是高手就是高手,写的文章不管放多久,依然值得一读,甚至愈久弥香,眼光,犀利的眼光,我喜欢。作者上世纪写初访美国时也就30出头,驻足一月余,却已指出“美国的筋骨不在纽约等繁华之地而是遍布各地的乡村之中,美国人千变万变,魂确脱胎于美国最初的拓荒者。”年纪轻轻又是首次赴美,没有被大都市的摩天楼晕了眼确实是大牛人一个厉害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