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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白羽 书店风景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2-06-18 15:06:23

跟着书去旅行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宋代大文豪苏东坡如是说。在这场旅行中,有人在痛苦中浮沉,有人在欢愉中漫舞。晋人张季鹰思莼鲈之美而放归,其意在适宜。所谓适宜,说白了就是不困于藩篱,时时欢喜罢了。钟芳玲女士自命为“女书人”,而非女作家,其要旨就在于书所带来的欢喜,而非表达所带来的快意。《书店风景》是她“书话三部曲”的又一佳作,读此书不但有玩赏之乐,且有悠游之喜。

 

有些书是实用的,它能帮人解决一些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有些书是助益精神的,他能使人获得内心的平静以及充盈的生命,而有些书则凝聚着梦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书店风景》是一本与梦想有关的书。

 

爱读书的人,大多爱旅行,除了先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名训外,其内在原因是把知与行结合起来。对于爱书成痴的人来说,生命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时间轮转,而蕴藏着心灵的诚挚与精神的崇高。《书店风景》介绍了世界范围内的著名书店,将知识的“守护天使”们描摹的栩栩如生。尤其是那些精美的,近乎立体的书店图片,简直令人欣喜欲狂。

 

人生的梦想之路有无数条,但至少有一条适合你。对于钟芳玲女士而言,书籍大概就连接着她的梦想吧。可以说,这本书是她梦想之路的端点,她踏着书籍所指明的方向,向文明的深处走去。

 

爱书的人,最爱藏书。然而,爱书之人犹如爱买衣服的女子,总觉得有那么一两本书是自己没有的,就像爱打扮的女子总觉得衣橱里少一件衣服。归结其心理,女子缺衣之憾,无外乎求至美。至于书痴,大概藏书家米切尔·沃弗森说出了心里话,藏书并非囤积,而是发现。每发现一本好书,都使我们的生命完美了一步。基于同样的心理,我似乎能体味作者寻访书店的愉悦。

 

如果可能,我想大多数有梦想的人都会带一本书去旅行。喜欢文艺电影的人,肯定要去巴黎左岸的“莎士比亚书店”;喜欢徒步旅行的人,肯定要去凯鲁亚克书街;喜欢诗歌的人,则要去美国的“城市之光”书店;喜欢英国文学的,则须去查令十字街84号……每一个书店都寄寓着一个曾经年轻的梦。

 

以“城市之光”为例,它曾经是“垮掉的一代”作家们集会的地方,凯鲁亚克、金斯堡等大文豪年轻时都曾在这里疯过,其闹腾的程度比之今天“恶搞”的年轻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可以这样说,这家书店就是年轻的象征。金斯堡的代表诗作《嚎叫》就是在这家书店面世的,诗人本人赤身裸体将它朗诵给听众,不但轰动一时,也导致诗人被捕。当然,这段文学史上的佳话已成了书店的广告,被店主人引以为傲。该店一直将诗人的裸照挂在墙上,引得文艺控们来膜拜。

 

除了像“城市之光”这样的殿堂级书店,还有一些并不令人瞩目的书店也很有趣,比如好莱坞大道上的书店。这个地方固然以电影知名,但电影的制造者们都还算读点书。据说好莱坞大明星欧文·威尔逊业余逛书店,无意中发现了其父编订的书,欣喜异常,便指给店主看。谁知店主并不买账,叫欧文翻到某一页,欧文惊讶的发现那一页“供奉”着店主的“玉照”。如此有趣的事情,简直堪比好莱坞电影里的桥段。

 

我大概没有机会去那些著名的外国书店,一则机缘难得,二则没有时间,三则俗事放不下。然而,在国内,甚至在自己生活的城市里,也还是有几家书店可以看看的。比如蓝旗营附近的“万圣书园”,蓝色港湾的“单向街书店”都是我常去的地方,虽则未必买书,但总能在其间耗半日时光。机缘巧合的是,我居然在单向街书店听了一场钟芳玲女士的讲座,那时我尚且没读过《书店风景》,大概这也是一种宿缘吧。

 

读过什么书,你就成为什么人,谁不想成为带着书浪迹天涯的人呢。远游海外虽不成,但百里之内漫步却也非难事。炎炎夏日,书可消永昼也。于暇日抱着书,坐在公园树荫下的长椅上,这便是人生的适宜。

 

                                           2012年5月30日

此文发表于2012年6月10日《黔中早报 ·书评》B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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