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看过很多写旅美生活的书,但是我感觉王槊这一本应该不是最烂的。在最开始看序言的时候,我就被王槊因拍比尔盖茨而后求职成功,感到这人应该是老天的宠儿之一吧。至少是有天分,有运气的那种吉人。去米国的原因,王槊写到,对未知的好奇和对爱情的向往,让他辞职去美国半年。这未知的好奇应该有地域的原因,也有爱情的因素,至于对爱情的向往就更是因为文中的马同学。
爸爸,温柔娇小,小屁股,笑眼弯弯,这是些个多么让人内心柔弱的对爱恋对象的亲昵描写。看了几章书后,发觉具有八卦精神的我最感兴趣的不是米国到底是啥样的,而且马同学到底有没有和作者在一起啊。我今天看完书,终于知道了答案,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了吧。
其实人在结婚之前,都需要一直冲动。特别是在追求爱情的时候,只不过有人辞职是为了过瓦尔登湖般的生活,而有人出走他乡是为了寻找爱人与之过个柴米油盐的普通生活。这半年中,作者肯定得到了爱情。马同学被勾画得很可爱,而且很理性,好像走着固定音高的人生,一定是把前路铺好,才踏脚前行的那种人(是不是天蝎座呢- -)。而作者却在现实中努力成为富一代才能配得上马同学的赶脚。
越是想得到的越是遥远。我一直信奉的爱情是认真在爱恋中度过每一天,至于结局,异地恋都很让人苦闷,别说异国了。我姑姑的同学,两口子因为异地工作分居了20多年。也有过矛盾争吵,甚至想到离婚,但是还是坚持下来了。如果他们给后人总结经验,估计还是会说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建议还是像平常夫妻一样朝夕相处、相濡以沫比较好。天晓得20多年聚少离多的生活曾出现过多少惊涛骇浪,要忍受多少外界诱惑,最终又是在忍让与妥协了多少次后,决定一起过个晚年生活。如果知道国家还要推迟退休,真是太让人太沮丧了。
作者最后从东京成田机场回到北京,终于对隔着大洋的马同学说了我爱你(至少是书中唯一一次提到“我爱你”)。作者也老大不小了,看着真让人有些回忆初恋的冲动。我能把这段感情的失败看作是现实打败了理想么?
ps
看到书名lost in America ,看完后我感觉王槊一点也不Lost,他有朝气,很青春,有想法很自信。他去了米国还能到处维权,找老美理论,挺爷们的啊。特别提到飙车,好几次飙车,在国内也未必敢做的事情,去了美国也没有夹着尾巴做人,真汉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