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的时候已经快毕业了,那时已经校招早已过去,OJ也不怎么去了。
最后狂翻了一阵子,可惜还是没在离校前翻完。
而且今天我也没google到电子版,估计以后不会再有机会翻阅这本书了。
书中为了省几个字节,精简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有的甚至要利用编译器的初始化等特性
当然书中已经提到,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意思,真正的工程是不会这样做的
毕竟:
傻子都会写让计算机理解的代码;而优秀程序员写的是人能看懂的代码。(Martin Fowler)
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从此有了代码洁癖
只要看到重复代码,就抽出来成一个函数,不然感觉像是一坨坨的垃圾一样
好像是重构的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