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问我:“你看安东尼的书吗?”我说:“不怎么看,但是那只兔子的书我每一本都有。”说出来我自己都很诧异,可这是真的。我对安东尼的印象一直没有具体到作者身上,只认定那是一只毛绒绒的会直立行走的长耳朵兔子,带着些许明媚的小忧伤,穿行在树林或者城市里,自言自语说些悄悄话。这些话,软软的,熨帖的,不是流行的那种励志风,而是近乎私语,说出心底的小秘密,不断跟过去的自己道别,像蚕蜕茧,告别青涩的自己。
这些话,我没有认真从头到尾完整看过,就像甜点,看多了就腻了,浅尝辄止最好。但是安兔子的新书一出来就想买,一方面是因为包装很好看,另一方面就好像是自己又成长了一段儿,又有一些悄悄话要说,兔子替我说了,我买回来收着便是。
这本《尔本》不再是兔子的悄悄话了,而是安东尼本人的东西。我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作者身上——一个拥有男孩笑容的男人。书的一部分是微博合集,时间跨度四年,期初安东尼还在出版第一本书、第一次签售忐忑不安,到了后面他已经是畅销书作家了。四年的时间,往返国内外,不断搬家,不断结交新朋友,不断长岁数,不断增体重,不变的是对父母的牵挂、对美食的眷恋和对爱情的执着。
其实比起作家,我更喜欢他“厨师”的身份。他一直宣称自己是厨师,从微博来看,也真真是个如假包换的吃货。突然想吃酱牛肉就跑到超市去买牛肉,也不问价格,心想一块牛肉能贵到哪里,没想到结账的时候花掉几百大洋,心痛的恨不得把骨头渣都嚼一嚼。后来补了酱牛肉的成品图,开心地说:“好吃得抽耳光都不停。”哪里像个三十岁的男人,心里(胃里?)分明还是个小孩子。古人说,无癖之人不可与之交,因其无深情。哪怕癖好是吃呢,也是对自己、对别人的胃深情款款。我一直相信对自己胃好的人是最有爱的,因为懂得从最基本的层面去体贴一个人、厚待一个人。愿意花几个钟头为心爱的人炖一锅靓汤的人,雕琢出来的文字也同样耐得住时间考验。
书的另一部分是摄影集。巧的很,前几天我才看了大师马克•吕布的新集子《看见》。马克•吕布的照片集是黑白,安东尼这本是彩色。大概是对比的关系,安东尼带给我的愉悦格外鲜明。黄色的小轿车,红色的雨伞,洁白的婚纱,大片的绿地,橙色夕阳中亲吻的恋人……温暖的色调成了这个阴郁冬季最暖心的陪伴。
给这本书写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就像一个树洞,藏了安东尼的好多私房话、悄悄话,你若不喜欢,会觉得它完全没有章法,不知所云;你若喜欢,窥探进去,瑰丽的世界让你大吃一惊。我想这也是写作和烹饪的相通之处吧。哪位大厨能够愉悦所有人的味蕾呢?同样,也没有哪个写作者能够用文字征服每个人。反正,安东尼在写,我们在看,一路陪伴下来,就像童话仙境的阳光花草,一不小心就鲜艳到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