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过1973年股灾,我老曹自以为是投资天才,在股市中可以跑赢其它所有投资者。到1974年7月,恒生指数已由1 774点跌至478点,跌幅达73%,应该入市了吧!当时我选中和记企业(已除牌,即今和记黄埔〔00013.HK〕的前身),从每股8港元开始一直买至每股1港元。结果1974年12月恒指跌至150点时,自己的50万港元投资,市值变成只有10万港元。 今天回想起来,那是自己另一次“好运”。我现在很感谢和记企业,让我在30岁前上了关于投资的宝贵一课。不但知道股市专门收拾自以为是的人,更醒悟到自己的投资知识非常不够,从此学会一句“止损不止赚”,一生受用。那次总结到的经验是:30岁前发达,家门不幸!一生如果总要经历一次挫败,我认为愈年轻愈好。因为年轻时输掉大部分财产,日后仍有很多时间将它赚回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1974年投资失利,同时我又遭任职的投资公司遣散,困窘之下,差点儿便想自杀。痛定思痛,我决定全身心投入《信报》。1975年我发誓,在自己有生之年,不容许同类事件(因股灾而令投资大幅亏损)再次出现。“止损不止赚”,至今逾30年,我总算平平安安。每次股灾来临时,我老曹都因行使止损的策略,而巧妙地避过一劫。 40年来我老曹读过有关投资的书不少,才知道自己的投资技巧原来很幼稚,深深明白“学然后知不足”的真谛。1981年至1982年的熊市,我老曹投资一样略有损失,但因为及时止损,故已无须惊惶。 到1982年股市低点,我老曹因此有资金大举入市。我学会保存30%现金、只动用手上资金70%的做法,当年投资了约60万港元,直到1997年,这15年所赚的回报,只能说一句:跑赢恒生指数(恒指从1983年至1997年上升23倍)。 1990年我第一次进军海外,动用28万加元在加拿大购入一个住宅物业;至2004年以接近平手的价钱售出,没有赚钱。 1994年我又转到伦敦置业,连续3年共购入10个物业。逐步将股市赚回来的资金中的50%转移到海外,以防万一,成为本人另一次“好运”。这使我不但巧妙避过1997年8月亚洲金融风暴下的香港股市、楼价大幅下跌,更捕捉到英国物业过去10年超过1倍的升幅,英镑对港元的汇率更由10.8升至16。这也令我的个人财富又再翻了一番。 我的趁势创富路再次证明“三分努力,七分天意”。2005年至2008年,我分阶段卖出英国物业。2008年9月3日我终于卖出了最后一间,平均卖出价均高于买入价1倍。由于当年首期只须支付楼价的20%,600万港元的投资收回近3 000万港元。换句话说,10年回报超过4倍。可惜其后英镑在3个月内下跌三分之一,3 000万港元变成2 000万港元,实际获利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