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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黑客一词是 Growth Hackers 的中译名,指的是做 Growth Hacking 的人。Growth Hacking 主要是指创业团队通过数据分析,利用社交网络,创造性地设想出各种营销手段从而让名不见经传的小产品迅速成长为明星产品的过程。所以 Growth 是用户增长,Hacking 则有点黑科技的意思。可能非 IT 业界的读者一直以为黑客 Hacker 是一个贬义词,其实黑客是比较中性的,主要指技术特别牛逼的 geek,把技术用在不好的地方并不是黑客本来的含义(Steven Levy 的《Hackers》一书就讲述了黑客的来由)。所以总的来说,Growth Hacking 可以理解为用黑科技以低成本的方式获得超级快的用户增长。
其实 Growth Hacking 这个词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硅谷流行起来了,Growth Hackers Conference 也举办过好几届了,下一届将在旧金山湾区举办。但是说来惭愧,枫影还是最近才在IT 公论的播客上听到这个词,于是赶紧买了本《增长黑客》压压惊。
整本书看下来给我感觉就三个字:故事会。
作者范冰@XDash曾经是 WiFi 万能钥匙的产品经理,写过代码做过运营,各方面涉猎挺广,积累了不少互联网的故事,于是作者在这本书里面堆砌了大量的案例,从国外的 Hotmail, Twitter, Airbnb, 到国内的QQ,微信,美图秀秀,唱吧等应用,这里有许多非常有趣的故事,令人深受启发。
总体来说这本书的发散很好,案例真实可靠,但是理论沉淀不足,可以说是一本不错的故事会,但不要指望书里能给你什么方法论。这方面 Marty Cagan 的《Inspired: How To Create Products Customers Love》(中文版由七印部落翻译为:启示录)这本书要沉稳得多。一本纯理论的书会让读者打瞌睡,所以作者都会用实例来帮助论证自己的观点,即使是《自私的基因》这样类似学术论文的书,也会使用大量的模型以讲故事的方式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所以简单地说,讲故事是保证理论能够更容易地被读者接受的一种手段。从这个角度上讲,《增长黑客》这本书还是很有趣的。
近几年美国硅谷也好,国内中关村也好,互联网创业热不亚于当年旧金山淘金热。大量的创业小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每一个创业公司都打着“改变世界”的旗号在勇往直前。但是创业公司资源少是一个短板,人力也好经验也好金钱也好,都无法和拥有海量用户的巨头相提并论。于是如何顶着创业失败率高达四分之三的压力,以四两拨千斤,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迅速的用户成长就成了创业团队最为关切的问题。毕竟对那个经典的问题“你做的这个东西如果腾讯做了你咋办?”只有一个答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创业团队的优势就是快,只有利用好这一优势,在大公司进入新领域之前先把市场占了,才能获得一线生机。于是这种人人创业的热潮直接催生了行业对增长黑客的需求。
增长黑客涉及开发、设计、产品以及市场运营,简直就像万金油,而万金油一般都不太受待见。于是 Andy Johns, 这位曾带领 Facebook, Twitter, Quora 等大公司增长黑客团队的领袖人物,通过数据分析,改善用户体验细节,提出各种颇具创意的想法,从而帮助这些公司获得瞩目的成绩。他的成功让业界看到增长黑客不是海市蜃楼,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真正的增长黑客是可以帮助公司获得显著的用户增长的。
但是这个行业还比较新,还没有人能够发展出系统的理论来。《增长黑客》这本中文书的出现在一个很好的时机——一个人人创业的时代,作者在书前的推荐序里面也贯彻了自己书中提到的理论:如果先渗透到那些具有社交影响力的人群当中,我们就能以此为基础向其他人扩散开来。于是作者在推荐序里面罗列了一大堆互联网大小V 的简评。推荐序这种东西大家都知道很水,很多人其实没看过书也会应邀写上一两句,虽然在部分读者看来这种做法有点滑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营销手段是有效的——至少这本书在 z.cn 的排名不低。
要知道营销的对象不是互联网的从业人员这种小众群体,而是绝大部分会买单的普通人。有一句不雅的话叫“得屌丝者得天下”,我还能记得数年前因为 @Fenng 的一句话就跑去买凯文凯利的《失控》用来装逼,事实上我并没能看完这本书,也并不觉得这本书真的有趣到可以让我读完它。所以我个人的读书习惯是上来就读正文,跳过序和前言,读完全书才回过头来,看看这些水分里面能否发现些干货。
这本书的推荐序里没什么干货,但是书中的案例都是颇具启发的故事。所以对渴望获得用户增长的团队也好,个人开发这也好,甚至只是想了解互联网公司八卦的人也好,这本书都算值得一读的了。
15.12.09/中午
于 T.i.T
相关链接:
1. Growth Hackers Conference 官网: http://growthhackersconference.com/
2. IT 公论 Podcast https://ipn.li/itgonglun/
3.《增长黑客》作者范冰 @XDash https://twitter.com/XDash
4. Marty Cagan 的《Inspired: How To Create Products Customers Love》 https://www.goodreads.com/book/show/3323374-inspired
5. 中文版本《启示录》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591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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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读书] 六十四 沃尔特·艾萨克森 ——《史蒂夫·乔布斯传》
2014-09-13
改变世界的乔布斯
如今我坐在 MacBook 前,呷一口红茶,回味刚刚看完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他的一生起伏跌宕有如武侠小说一样精彩,从车库公司默默无闻到全球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历经波折,当他重返苹果的时候,简直就是杨过练成重剑出山,横扫当世高手一般!
今天很多人都知道乔布斯的名字,都知道卖肾也要买的 iPhone,但是多数人对乔布斯的了解都是片段的,不完整的。一如他对产品的完美的追求,对所有事物
的全面控制的欲望,他不希望世人在自己死后曲解自己,他想要留下一个真实的自己,于是他与 Walter Issacson 开始了这个自传工程。沃尔特真实地记录了乔布斯的专注与热情,复杂的人格,叛逆的性格,极易怒的脾气,正是他的这些异乎常人的性格,才使得他经历了辉煌而曲折的一生。我常觉得人生在世,要得到世俗的所谓“成功”最重要的还得是运气。而乔布斯似乎是个充满无穷能量的皮球,在凹凸不平的大地上滚动,尽管一路上撞伤了不少人,撞伤了自己,却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往往在人们不认可的时候做出出人意料的成绩,令人瞠目结舌,惊叹不已。
最近在解决 iOS 8 系统的缺陷给我们造成的几个 bug 的时候,总要想起过往在 iOS 系统中开发的舒适,总让我经不住怀疑:如果帮主在世的话,他能容忍这样显而易见的 bug 吗?他就是这样一个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 CEO,不单在大方向上带领苹果公司前进,连所有的细节都不容放过。正是由于他强烈的控制欲与无比的专注,才能做到这点,也正是这点,才使得他能够化繁为简,以少为多。
为了把产品尽可能简化,他需要了解产品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细节,只有完全掌握了复杂,才有可能简化。乔布斯的考虑从来都是以“做出伟大的产品”为导向的,在这个过程中,再“顺便赚到钱,就更好了”。
但同时他那复杂的人格又让人难以读懂,他重返苹果的时候要求只拿 1 元年薪,以显示自己不是为了钱才回到苹果的。但是当他正式成为苹果 CEO 的时候,他又要求了大量的股票期权,真是个古怪的人。
我想,乔布斯身上有很多我们渴望但却被约束了的人格。我们为了与他人更好地相处,会妥协,会强忍着不该讲的话,但这些都是有代价的。看到乔布斯恣意而为的态度,挑战“老大哥”的叛逆,傲慢不可一世的表现,这些都是我们人性中渴望而备受压抑的一面。这些令人钦羡的魅力再经由乔布斯强大的演讲能力展现出来,简直就是一个时代崇拜的偶像。
现在我们很多开发者都在苹果创造的平台里面做 APP,做服务,我觉得比及乔布斯创造的产品来说,都不过是萤火之光。
他与沃兹尼亚克创造的 Apple II,开创了个人计算机时代;
他创造的 Mac 电脑,引发了家用机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他的 Pixar 制作的《玩具总动员》开创了数字影响的奇迹;
他主张的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他创造的 iPod 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他创办的 iTunes 商店,让音乐产业获得新生;
他带来的 iPhone,重新定义了移动电话;
还有 App Store,iPad,iCloud,以及最重要的,苹果公司本身。
还记得大学时期拥有第一部 iPod touch 就爱上了苹果,到我能够使用 iMac 做开发的时候,乔布斯病逝了。当时颇有点人心惶惶的感觉,大家在猜测苹果公司失去了这样一位灵魂人物之后还能否继续创新下去,也都害怕如果失去了苹果公司这样一个不断创新的公司,是否我们又要陷入过去那种被毫无设计品位的产品包围的生活。当时我对于乔布斯其人,对于苹果的历史并不甚了解,只是觉得 5 年内苹果还不会倒下,苹果领先业界至少 5 年。
如今 3 年过去了,苹果公司这三年内确实看起来有点创新乏力,尽管苹果公司依然占据移动设备市场。读罢本书,我想苹果公司是一家具有创新氛围的公司,Jony Ive 与 Tim Cook 也都是很有能力的高层,但是今年 iPhone 6 与 iPhone 6 Plus 一同推出,iOS 8 系统与 OS X 10.10 的境况却让我感到有点担忧:是否苹果内部由于缺少乔布斯这样的强权而变得有些松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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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读书] 第四十一周 Jeff Jhonson——《认知与设计》
20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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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与设计——理解UI设计准则》,书名初见,会以为是偏视觉设计的方法指引,其实本书是以心理学的角度讲述计算机系统的交互设计原理的。作者Jeff Jhonson本身拥有耶鲁和斯坦福的心理学学位,著有畅销书《GUI禁忌》。
我看的是图灵的版本,译者是老程序员 @yining 张一宁。书本身是针对计算机交互来写的,用了很多计算机系统的例子来作比,译本中除了解释计算机专业的部分要用到计算机术语,在解释心理学原理的时候写得也颇有“Geek”的味道。比如第8章解释人的注意力很容易转移的时候,把注意力比作稀缺资源,容易被释放并转移到更重要的信息上。这里有点像C/C++释放资源的感觉。
这样的语言风格决定了这本书表达清晰,逻辑分明的特点。但于此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多数的读者是没受过计算机专业训练的,大量的计算机术语会使人望而却步。当然,作者与译者或许都认为,软件开发者无论是测试、运维、后台还是前端,都至少应该要了解简单的心理学,基本的交互原理。可惜这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相信多数程序员都对交互和设计兴趣不大——虽然我也是程序员——而设计师们则因为看不懂这些术语亦兴味索然。
不过于我个人而言,读这本书仍感到受益匪浅。尽管生物神经的解释有时比较枯燥,但至少让没受过美术和设计专业训练的我知道了格式塔,知道了基本交互原理,还有些从未接触过的想法。在平时的工作中,自己很多时候只是自然而然就这么做了,但是并不知道为什么,解释为什么就是一种理论总结,借助这本书的理论,我得以在项目中与成员沟通时更好地解释自己的想法。
我现在看书的时间基本安排在中午休息的时候,不比之前在学校的清闲,现在看书只求能让自己在工作的忙碌与混沌中看到一丝灵感的光亮,代码诚可贵,想法价更高。无论架构也好设计也罢,无论营销也好推广也罢,混沌的脑袋出不来好的想法。近期看佐藤的整理术有所受益,再看这本认知与设计又有受益,心情不由也跟着好起来,工作也跟着有热情了,不由感慨心情对自己状态调整重要性。我觉得程序员们不妨多尝试进行技术外的阅读(或者画画或者其他不同于技术的活动),即使只是作为心理调整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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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读书#103 牛逼的产品经理是怎样的——《启示录》
2015-12-17
“产品经理”在互联网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也非常重要的职位,国内互联网巨头中又以腾讯的产品经理最为强势。作为一名互联网从业者,工作数年间我一直对产品设计很感兴趣,却从来没有真正明白产品经理的职责到底是什么,什么样的产品经理才算是牛逼的产品经理。由于产品经理这个角色需要和几乎所有其他不同岗位的同事打交道,目标与优先级的不同常常让产品经理与其他角色产生冲突。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争议?因为产品经理都是SB 吗?我认为以BAT的招聘标准来说,能够通过层层面试进来的人都是非常聪明的人,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2008 年来自美国硅谷的 Marty Cagan 写的一本书《Inspired:How To Create Products Customers Love》很好地回答了“牛逼的产品经理到底是怎样的”这个难题。Marty 的事业最早是从惠普实验室(HP Labs)开始的,后来他加入了网景公司(Netscape),后来随着公司被收购进入了 AOL,然后又去了 eBay,最后创办 SVPG 硅谷产品集团(Silicon Valley Product Group)。他的职业生涯基本都在与大公司打交道,Inspired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是围绕在大公司中如何做好产品经理这个角色来讲。把 Marty 在书中所说映照到自己的工作中来,只觉作者字字珠玑,句句精辟。今年自己参与的项目遇到了不少问题,很多平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到了作者书中豁然开朗。
2011 年国内的“七印部落”以类似众包的形式募集译者,把这本书翻译成中文,题为《启示录》,书名来自圣经的一章。我个人觉得这本书确实有点像产品经理的圣经,因为书中所描述的“产品经理”是耶稣一般的存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有办法做到他的要求。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就可以给自己的问题找借口,反而以圣贤为镜,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团队的不足,可以使整个项目团队朝向更为高效,和谐,高产出的方向前进,从而做出真正受用户喜爱的产品。
在我个人工作的几年时间里,合作过的产品经理各种各样,有挂着名字平时完全不管等到产品发布了就发个邮件邀功的老油条,有满腔热情但是毫无经验不知道怎么做产品的愣头青,有精于用户体验与设计以质量至上却忽视了项目进度的个人主义,但是更多的是中规中矩办事稳健却缺乏创意的螺钉。这些不同的人物各有优缺点,人无完人,我们应该做的是利用好优势,尽量改掉缺点。我觉得对于非产品职位或者对于刚刚入职产品一行不久的同学来说,Marty Cagan 的圣人标准很有明灯之用。就像作者在书中所形容的人们在大公司里的工作状态:
大部分人游荡在黑暗里,他们只知道抱怨,却从不想办法寻找电灯开关。
从这个角度上说,这本书就是电灯开关的地图。由于产品经理职责繁杂,书中涉及的方面也很多,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有几个点:
创新不是发现新问题,而是用新方法解决已有的问题。
巴顿将军的忠告:永远不要告诉别人怎么做,告诉他们做什么,他们自然会发回天赋,给你惊喜。很多产品经理喜欢直接告诉开发这个东西应该怎么实现,或者告诉设计师这里应该用大红色之流。实际上分工的一个原因是为了高效,让每个角色能专注于自己的领域,另一方面也是发挥众家之长,即使你真会写代码会设计,你也不一定比开发更了解当前的软件架构,不一定比设计师更了解这个地方的风格与作用。
合作关系的前提是双方必须承认平等关系。如果产品经理以为自己高高在上,那将不会有开发愿意给他干活,反过来开发也不应该过分干预产品设计。
Scrum 和 XP(极限编程)都来自给企业做定制软件的日本公司,瀑布流也是。今天大家都喜欢谈敏捷,却没有几个人真的懂敏捷,我很讶异敏捷开发居然已经存在了三十多年,瀑布流还要再久一点。二者各有所长,却都不是为了解决今天的产品软件而出现的。虽然今天大家都声称反对瀑布流,但是事实上大部分人都在用瀑布流开发,因为瀑布流把软件开发可预测化,符合管理层的预期,只是不好意思承认还在用这个,于是换个名字,叫做持续改进,或者其他名字。无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好,一个产品软件要保持活性就必须要持续地有版本滚动,所以项目管理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产品经理本身的职责可能不包括项目管理,但是身为项目团队的一员,所有人都应该为项目的进度做考虑,否则产品经理本意是想要做好这个产品的,却反而可能成为产品的最大阻碍。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断映照自己手头的项目,大部分时候我都觉得作者讲得非常到位,中肯实在。作者在大公司呆过这么长时间,深谙大公司之病。身在大公司不一定代表是好事情,往往在大公司里面做事反而资源会更加匮乏。作者针对大公司病提出了许多有用的方法,令人点头称道。对于这样一部本应相见恨晚的作品,我却觉得恰逢时机,因为早几年我可能还在上学或者没什么工作经验,无法把作者的描述与自己的工作经验结合起来读,估计会是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所以反而我更推荐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学来读这本书。无论是产品也好,开发也好,只要是做互联网产品的同学,都应该知道真正牛逼的产品经理是怎样的,至少在自己说某产品做得不好的时候要给出实在的理由,以理服人。
15.12.17/夜
自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