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饕狗尾续貂之笔
2012-04-12
三联前些年颇出过几本食家、饕客写的书。赵珩的《老饕漫笔》是当时比较喜欢的一本。倒也不是写得多好。逯耀东的《肚大能容》那才是好的,婉而多讽,微言中时见大义,文字又老到隽永。赵珩笔力下其一等,但贵乎有真性情。
真在何处?真贪吃。
印象最深的是其中《辉县吃海参》一篇。当年我和一位朋友都买了此书,有次饭桌上聊起,不约而同都赞这篇写得过瘾。写的是1968年的事,作者当时读中学,面临“上山下乡”。“除了等待学校的安排之外,也可以自己联系插队落户的农村”,而作者和一位同学自告奋勇去河南辉县的一个生产队“踩点”。两个人火车、汽车、步行辗转找到那个生产队了解完插队的基本情况(工分、住宿条件等),回到县城天色已晚,先找吃的再投宿。竟然在一家小饭馆吃到上好的红烧海参,不过一盘要六块四!1968年的六块四!他俩也就点了、吃了。这叫一个贪吃、一个豪气、一个败家!...不过也值了,一顿饭足供回味三十几年。
就凭这一篇,我对此书、此人竟有些念念不忘。时隔十年,出了续集,赶紧买来,以为是再续前缘,不料竟大失所望。
这个续集一无足观。无它,真性情尽失之故也。
赵珩老如今俨然是一位德高望重、一言九鼎的美食家了,居移气、养移体,再也非当年率性率真的饕客。续集里泰半篇章,都是受邀考察、主人布宴,车马所到处,莫不被奉为上宾、刻意安排接待,作陪者更是非官即贵。但如此一来,落笔之处,大概也得参考一下主人方面提供的资料吧?更遑论太过拂主人之好意。于是笔下多有类似于地方旅游网站上常见的当地风土人情及美食介绍一类的文字,又多溢美之词,还时不时借主人身份、接待规格来抬一抬自己身价,势利俗气,读来大为扫兴。
“吃”这件事,要整出名堂,本来就是再穷也得穷讲究的。但“讲究”不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更要讲究气氛、心境、趣味。要之,无非贵在自由,方得真趣。以“考察”、“品鉴”为目的的吃,总是不自由的,赵珩老怕是忘了这一节。
虽然作者在自序中自谦,“第一本《老饕漫笔》既不是什么‘貂’,那么这本《续笔》也就谈不上什么‘狗尾’了”,但是,赵珩老,侬算盘伐要打得太精哦,第一本是貂的,第二本是狗尾的,你休想借自谦来变相把狗尾与貂等量齐观了。
不过,姑念对第一本的十年情份,把话说回来一下:这本“狗尾”也不是没一篇能看。好吧,有一篇——《雪人》,讲的是作者年少时跟着内、外祖母吃过许多次北京较早的一家西餐厅--和平餐厅,阴错阳差地,总是没吃成他垂涎的店里的招牌“雪人”。那是要价不菲(三块钱,相当于当时两个人吃一顿西餐的价格)的冷饮,是冰淇淋做成的雪人,够四个人吃。因为总是跟老太太去,人少、份量太大,总是没法点。到了“文革”前夕,作者十七八岁,想要独自吃一份,那天却赶上停电,冰箱里的雪人化了。此后时移世易、物是人非,竟也就没吃成。
人生总有缺憾,世事大抵如此。该篇打动我的,不过是怀旧。而怀旧本是写吃之书的通病,因为吃货熬成老饕,常常已经老了,总爱发些今不如昔的老调。以旧时风味的记忆来对味蕾的退化作负隅顽抗一旦成为套路,看多了也是挺腻味的。但赵珩老这本狗尾续貂之作,尚能打动一下我的,也就这点起子了(何况还没吃着)。
您可真是今不如昔啊。
不怀您的旧,行吗?
一叹。